功能主治:创伤,低糖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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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果糖。 处方中无辅料。 |
化学名称为:羟基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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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灵康制药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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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13 |
国药准字H370212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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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创伤,低糖血症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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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每日使用注射用水溶解后稀释为5%或10%的溶液500~1000ml,缓慢静脉滴注,以不超过0.5g/kg/hr为宜。也可以使用0.9%氯化钠注射液溶解后稀释为5%的溶液500~1000ml使用。剂量根据病人的年龄、体重和临床症状调整。 |
口服,CML每日20~60mg/kg,每周两次,6周为一疗程;头颈癌、宫颈鳞癌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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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遗传性果糖不耐受症、痛风和高尿酸血症患者禁用。 |
1、骨髓抑制为剂量限制性毒性,可致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停药后1~2周可恢复; 2、有时出现胃肠道反应,尚有致睾丸萎缩和致畸胎的服道; 3、偶有中枢神经系统症状和脱发,亦有本药引起药物性发热的报道,重复给药时可再出现。 4.国外有报道,在骨髓增殖异常的病人中,使用羟基脲出现了皮肤血管毒性反应,包括血管溃疡和血管坏死,报道出现血管毒性的病人大多数曾经或者正在接受干扰素治疗。如果使用羟基脲发生血管溃疡或者坏死,应当停止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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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请遵医嘱使用。儿童用药:尚缺乏儿童用药安全性和有效性的临床研究。老人用药:请遵医嘱使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有诱变、致畸胎及致癌的潜在可能,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对本品敏感,肾功能可能较差,故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减少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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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创伤,低糖血症 |
1、慢性粒细胞白血病(CML)有效,并可用于对马利兰耐药的CML; 2、对黑色素瘤、肾癌、头颈部癌有一定疗效,与放疗联合对头颈部及宫颈鳞癌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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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果糖注射液是一种能量和体液补充剂。果糖比葡萄糖更易形成糖原,主要在肝脏通过果糖激酶代谢,易于代谢为乳酸,迅速转化为能量。 |
是一种核苷二磷酸还原酶抑制剂,可阻止核苷酸还原为脱氧核苷酸,干扰嘌呤及嘧啶碱基生物合成,选择性地阻碍DNA合成,对RNA及蛋白质合成无阻断作用。周期特异性药,S期细胞敏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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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肾功能不全者、有酸中毒倾向以及高尿酸血症患者慎用。2、本品过量使用可引起严重的酸中毒,故不推荐肠外营养中替代葡萄糖。3、使用过程中应监测临床和试验室指标以评价体液平衡、电解质浓度和酸碱平衡。4、慎用于预防水过多和电解质紊乱。5、过量输注无钾果糖可引起低钾血症。本品不用于纠正高钾血症。6、本品能加剧甲醇的氧化成甲醛,故本品不得用于甲醇中毒治疗。7、使用本品期间,如出现任何不良事件和/或不良反应,请咨询医生。8、同时使用其他药品,请告知医生。9、请放置于儿童不能够触及的地方。 |
服用本品可使患者免疫机能受到抑制,故用药期间避免接种死或活病毒疫苗,一般停药3个月至1年才可考虑接种疫苗。服用本品时应适当增加液体的摄入量,以增加尿量及尿酸的排泄。定期监测白细胞、血小板、血中尿素氮、尿酸及肌苷浓度。 下列情况应慎用:严重贫血未纠正前、骨髓抑制、肾功能不全、痛风、尿酸盐结石史等。 对羟基脲的处理过程应谨慎。配药或者接触装有羟基脲的药瓶时应当戴上一次性手套,且在接触含有羟基脲的药瓶或者胶囊(片)前后都要洗手。该药应当远离儿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