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克罗恩病关节炎,克罗恩病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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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吡罗昔康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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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北京优华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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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574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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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克罗恩病关节炎,克罗恩病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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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涂于患部皮肤或关节表面皮肤,用手按揉药膏,使软膏透入皮内至表面光洁为度。一日1~2次,一次1g~2g或据患部面积大小酌情增减,可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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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本品和其他非甾体类抗炎药过敏者禁用。2.对丙二醇过敏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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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全身用药有抑制分娩,造成难产等不良反应,但局部应用,无充分研究资料,故孕妇及哺乳期妇女需权衡利弊。儿童用药:对儿童用药剂量和适应症尚未建立,故不推荐使用老人用药:无可靠参考文献,请遵医嘱。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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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克罗恩病关节炎,克罗恩病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骨关节炎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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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非甾体类抗炎药,具有镇痛、抗炎及解热作用。本品可通过抑制环氧酶使组织局部前列腺素的合成减少及抑制白细胞趋化性和溶酶体的释放,从而发挥较强的镇痛抗炎作用,同时本品还可抑制软骨中的粘多糖酶和胶原酶活性,减轻了软骨的破坏,减轻炎症反应。治疗关节时的镇痛、消肿等疗效与消炎痛、阿司匹林、萘普生相似。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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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果局部刺激反应产生,应停止使用,必要的话,予以适当治疗。2.仅用于完整皮肤,不可用于皮肤破损处。3.勿与眼睛及粘膜接触。4.仅供外用,切勿入口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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