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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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依降钙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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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绿叶制药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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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338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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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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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骨质疏松症:通常,成人以依降钙素计,1周肌肉注射1次,1次20单位,或遵医嘱。骨质疏松引起的疼痛:肌肉注射1次10单位,每周2次。应根据症状调整剂量,或遵医嘱。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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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剂成份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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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及哺乳期妇女,应权衡利弊慎重用药[尚未确立对孕妇﹑产妇﹑哺乳期妇女等用药的安全性。另外动物实验(大鼠)有出现血清钙急剧降低﹑手足搐搦样症状及乳汁分泌量减少并抑制新生仔体重增加的报告]。儿童用药:尚未确立对低出生体重儿﹑新生儿﹑乳儿﹑幼儿及小儿用药的安全性(使用经验少)。老人用药:通常老年患者生理功能降低,故应注意用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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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骨质疏松,骨质疏松症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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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人工合成的鳗鱼降钙素多肽衍生物的无菌水溶液,其主要作用是抑制破骨细胞活性,减少骨的吸收,防止骨钙丢失,同时由于骨骼不断从血浆中摄取钙,导致血钙降低。其降血钙作用比人降钙素大10—40倍。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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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1)易出现皮疹(红斑﹑风疹块)等过敏性体质的患者。(2)支气管哮喘或有其既往史的患者「有可能诱发哮喘发作」。2.重要且基本注意(1)使用本剂时,应参照厚生省有关[老年性骨质疏松症预防及治疗方法综合研讨班]的诊断标准(即综合考虑有无骨量减少﹑骨折及腰背疼痛等),以确诊为骨质疏松症的患者为对象。本剂用药以6个月为目标,不得漫然使用[参照【临床试验】项]。(2)本剂为多肽制剂,有时会引起休克,故应对过敏既往史及药物过敏症等进行详细问诊。(3)大鼠大量皮下注射1年的慢性毒性试验,有增加垂体肿瘤发生率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