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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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化学名称:N-(5,6,7,9-四氢-1,2,3,10-四甲氧基-9-氧-苯并[α]庚间三烯并庚间三烯-7-基)乙酰胺。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5NO6分子量:399.44 |
阿那曲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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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重庆华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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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389 |
国药准字H200201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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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
适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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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1/2-1片),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3-5片),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6片),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1/2-3/2片),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mg(1/2-1片),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1、用于绝经后妇女晚期(或已转移)乳腺癌的一线治疗,每天一次,每次1片。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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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胃肠道反应(恶心、呕吐、腹泻和厌食)、潮红、阴道干燥等;也可引起皮疹、乏力、抑郁和头痛等;较少见症状有:体重增加、外周组织水肿、出汗等;偶见子宫出血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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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致畸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对老年人应减少剂量。因为本品的中毒量常与其体内蓄积剂量有关,当肾排泄功能下降时容易造成积蓄中毒。本品又需经肠肝循环解毒,肝功能不良时解毒能力下降,亦易促使毒性加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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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
适用于绝经后妇女的晚期乳腺癌的治疗。对雌激素受体阴性的病人,若其对他莫昔芬呈现阳性的临床反应,可考虑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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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秋水仙碱通过:①和中性粒细胞微管蛋白的亚单位结合而改变细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细胞的趋化、粘附和吞噬作用;②抑制磷脂酶A2,减少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释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③抑制局部细胞产生白介素-6等,从而达到控制关节局部的疼痛、肿胀及炎症反应。秋水仙碱不影响尿酸盐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无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于口服后12~24小时起效,90%的患者在服药24小时至48小时疼痛消失。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静脉注射LD50为1.6mg/kg;小鼠静脉注射LD50为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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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
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本品对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明显影响,但有报道一些病人中有乏力和忧郁症状,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时,病人在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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