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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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秋水仙碱,为一种生物碱。化学名称:N-(5,6,7,9-四氢-1,2,3,10-四甲氧基-9-氧-苯并[α]庚间三烯并庚间三烯-7-基)乙酰胺。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22H25NO6分子量:399.44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替加氟50mg,含尿嘧啶0.1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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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昆明制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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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53021389 |
国药准字H370236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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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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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急性期:成人常用量为每1-2小时服0.5-1mg(1/2-1片),直至关节症状缓解,或出现腹泻或呕吐,达到治疗量一般为3-5mg(3-5片),24小时内不宜超过6mg(6片),停服72小时后一日量为0.5-1.5mg(1/2-3/2片),分次服用,共7天。预防:一日0.5-1mg(1/2-1片),分次服用,但疗程酌定,如出现不良反应应随时停药。 |
口服,一日3次,每次2~4片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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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骨髓增生低下﹐及肾和肝功能不全者禁用。 |
轻度骨髓抑制表现为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轻度胃肠道反应以食欲减退、恶心为主,个别病人可出现呕吐、腹泻和腹痛,停药后可消失。其它反应有乏力、寒颤、发热、头痛、眩晕、运动失调、皮肤瘙痒、色素沉着、粘膜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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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致畸胎﹐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对老年人应减少剂量。因为本品的中毒量常与其体内蓄积剂量有关,当肾排泄功能下降时容易造成积蓄中毒。本品又需经肠肝循环解毒,肝功能不良时解毒能力下降,亦易促使毒性加重。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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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掌跖脓疱病,皮肤腺样囊性癌,皮肤囊性腺样癌,皮肤平滑肌瘤,皮肤黏液瘤,皮肤粘液瘤,黏液纤维肉瘤,黏液肉瘤,粘液纤维肉瘤,痛风 |
用于胃癌、肠癌、胰腺癌等消化道癌,亦可用于乳腺癌和原发性肝癌。手术前后用药有可能防止癌的复发、扩散和转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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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秋水仙碱通过:①和中性粒细胞微管蛋白的亚单位结合而改变细胞膜功能,包括抑制中性白细胞的趋化、粘附和吞噬作用;②抑制磷脂酶A2,减少单核细胞和中性白细胞释放前列腺素和白三烯;③抑制局部细胞产生白介素-6等,从而达到控制关节局部的疼痛、肿胀及炎症反应。秋水仙碱不影响尿酸盐的生成、溶解及排泄,因而无降血尿酸作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于口服后12~24小时起效,90%的患者在服药24小时至48小时疼痛消失。急性毒性试验结果:大鼠静脉注射LD50为1.6mg/kg;小鼠静脉注射LD50为4.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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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如发生呕吐、腹泻等反应,应减小用量,严重者应立即停药。2.骨髓造血功能不全,严重心脏病、肾功能不全及胃肠道疾患者慎用。3.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另女性患者在服药期间及停药以后数周内不得妊娠。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一般停药2~3周即可恢复。 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以减轻胃肠道反应。 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