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心律失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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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普鲁卡因胺) |
化学名称:(±)-9-氟-2,3-二氢-3-甲基-10-(4-甲基-1哌嗪基)-7-氧-7氢-吡啶并(1,2,3-de)[1,4]苯并恶嗪-6-羧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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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双鹤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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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1020675 |
国药准字H201134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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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心律失常,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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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注射成人常用量:一次0.1g,静注5分钟,必要时每隔5~10分钟重复一次,总量按体重不得超过10~15mg/kg;或者10~15mg/kg静脉滴注1小时,然后以每小时按体重1.5~2mg/kg维持。 |
一般1天3次,每次滴眼1滴。根据症状可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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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病态窦房结综合征(除非已有起搏器);2.II或III度房室传导阻滞(除非已有起搏器);3.对本品过敏者;4.红斑狼疮(包括有既往史者);5.低钾血症;6.重症肌无力; |
在调查的共计13329例中,有44例(0.33%)出现了不良反应。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刺激感11件(0.08%)、眼睑瘙痒感8件(0.06%)、眼睑炎6件(0.05%)、结膜充血5件(0.04%)、眼痛5件(0.04%)、眼睑肿胀5件(0.04%)等。1.严重不良反应:休克、过敏样症状:有可能引起休克、过敏样症状,应充分进行观察。当发现红斑、皮疹、呼吸困难、血压降低、眼睑浮肿等症状时应停止给药,予以妥善的处置。2.其它不良反应:发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止给药等妥善的处置。(见说明书表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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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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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孕妇或可能妊娠的妇女,只有在其治疗的有益性高于可能发生的危险性时方可给药。(对妊娠期间的安全性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国外资料显示在1岁以下的496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眼睑炎、眼睑肿胀),在1岁至15岁的1657例使用者中发现有不良反应的为2例3件(眼睑肿胀、结膜充血、瘙痒感)。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注意予以减量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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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心律失常, |
多种病原菌引起的外眼部感染症。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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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属Ia类抗心律失常药。该药可增加心房的有效不应期,降低心房、浦肯野纤维和心室肌的传导速度,通过升高阈值而降低心房、普肯野纤维、乳头肌和心室的兴奋性,延长不应期及抑制舒张期除极,降低自律性。对心肌收缩性的抑制作用较弱,可轻度减低心输出量。间接抗胆碱作用弱于奎尼丁,小量即可使房室传导加速,用量偏大则直接抑制房室传导。本品有直接扩血管作用,但不阻断?受体。其代谢产物N-乙酰普鲁卡因胺具有药理活性。用量>12ug/ml时产生毒性反应。【药代动力学】本品吸收较快而完全,广泛分布于全身,75%集中在血液丰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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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该药并不增加室性心律失常患者的存活率。2.交叉过敏反应:对普鲁卡因及其他有关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品也过敏。3.老年人及肾功能受损者应酌情调整剂量。4.用药期间一旦心室率明显减低,应立即停药。(6)血液透析可清除本品,故透析后可加用一剂药。(7)用于治疗房性心动过速时需在使用地高辛的基础上应用。(8)静脉应用易出现低血压,故静脉用药速度要慢。5.下列情况应慎用:①过敏患者,尤以对普鲁卡因及有关药过敏者;②支气管哮喘;③肝功或肾功能障碍;④低血压;⑤洋地黄中毒;⑥心脏收缩功能明显降低者。6.对诊断的干扰 |
1.本品不可长期使用。为了防止耐药菌的出现等,原则上应确认敏感性,将用药期限限制在治疗疾病所需的最少时间以内。 2.本品仅用于滴眼。 3.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