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轻度高血压,原发性中度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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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索地平。 |
阿胶、熟地黄、何首乌、鸡血藤、当归、白芍、枸杞子、黄芪、川穹、淫羊藿、补骨脂、大枣、灸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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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山东淄博新达制药有限公司 |
贵阳德昌祥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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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0674 |
国药准字B200204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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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轻度高血压,原发性中度高血压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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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每次5~10mg,每日1次。 |
口服,一次40克,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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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动物试验,大量可致指(趾)畸形,在孕妇的安全性不能确定。2.休克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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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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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原发性轻度高血压,原发性中度高血压 |
补血益气,养阴扶阳。用于肿瘤患者放疗、化疗所致白细胞减少症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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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尼索地平抑制平滑肌的电压依赖跨膜钙离子流,对血管平滑肌有高度选择性作用,扩张周围血管与冠状血管,由于冠状动脉扩张而改善氧供,减少后负荷而减少氧耗。治疗剂量无心肌负性作用并不影响心脏产生激动和传导,并有一定排尿钠作用。长期治疗并不产生耐受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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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血压过度低的患者﹑严重肝功能障碍的患者﹑高龄患者应慎用。2.停药时应逐渐减量。3.个别患者开始治疗或合并饮酒,可能影响驾驶或操纵机器的能力。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糖尿病患者禁服;3.感冒发热患者暂停服用;4.不宜与含藜芦、五灵脂、皂荚或其制剂同服;5.服用期间如出现头晕、心悸、气短、胸闷、恶心等不适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