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量肝素钠,系由肝素钠裂解获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片段的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倍他司汀,其化学名称为:N-甲基-2-吡啶乙胺二盐酸盐。 |
|
生产企业 |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中杰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17 |
国药准字H4102338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
|
用法用量 |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下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治疗至少需要5天。 2.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遵医嘱。血液透析 |
每日2至4次,每次限1至2片,最大日量不得超过12片 |
|
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严重的凝血障碍。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2.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出血性脑卒 |
用本品偶有口干、胃部不适、心悸、皮肤瘙痒等,个别病例偶有恶心、头晕、头胀、出汗等,一般不影响继续服药。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个月妇女或产后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须慎用。在妊娠及哺乳期需用本品时,应于使用之前咨询医师或药师。为保险起见,在妊娠期不宜使用本品,而哺乳期并非禁忌。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童。老人用药:由于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女性)对肝素较敏感,故使用本品期间可能易出血,须注意。 |
|
|
成分 |
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
用于美尼尔氏综合征,血管性头痛及脑动脉硬化,并可用于治疗急性缺血性脑血管疾病,如脑血栓、脑栓塞、一过性脑供血不足等,以及高血压所致直立性眩晕、耳鸣等。血管扩张药。 |
|
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低分子量肝素钠具有抗Xa活性,药效学研究表明其可抑制体内、体外血栓和动静脉血栓的形成,但不影响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在发挥抗栓作用时,出血的可能性较小。低分子量肝素钠小白鼠皮下注射和尾静脉注射的LD50值分别为3764mg/kg、1655mg/kg。2.毒理研究:长期动物实验未证实低分子量肝素钠有致癌作用,对雌雄鼠的生育能力无影响,也没有发现低分子量肝素钠对胎儿有明显损害。多次重复给药时,血小板减少、过敏的发生率很低。 |
本品对脑血管、心血管,特别是对椎底动脉系统有较明显的扩张作用,显著增加心、脑及周围循环血流量,改善血循环,并降低全身血压,此外能增加耳蜗和前底血流量,从而消除内耳性眩晕,耳鸣和耳闭感,还能增加毛细血管通透性,促进细胞外液的吸收,消除淋巴内水肿;能对抗儿茶酚胺的缩血管作用及降低动脉压,并有抑制血浆凝固及ADP诱导的血小板凝集作用,能延长大白鼠体外血栓形成时间,还有轻微的利尿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由于分子量不同,抗Xa活性及剂量不同,不同的低分子量肝素不可互相替代使用。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当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2.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与其它抗凝剂相同,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中,同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瘫痪的报道。当术后保留硬膜外导管时,可能增大出现上述症状的危险。须进行神经学监测。3.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4.未向医师咨询不可擅自停药5.使用注意事项:注射 |
消化性溃疡、支气管哮喘、褐色细胞瘤及孕妇慎用;老年人使用注意调节剂量;勿与组织胺类药物配用;儿童忌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