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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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低分子量肝素钠,系由肝素钠裂解获取的硫酸氨基葡聚糖片段的钠盐。 |
本品主要成份为卡托普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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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南大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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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0217 |
国药准字H3102298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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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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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治疗急性深部静脉血栓每日一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下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治疗至少需要5天。 2.血液透析期间预防血凝块形成血液透析不超过4小时:每次透析开始时,应从血管通道动脉端注入本品5000IU,透析中不再增加剂量或遵医嘱。血液透析 |
视病情或个体差异而定。本品宜在医师指导或监护下服用,给药剂量须遵循个体化原则,按疗效予以调整。 1.成人常用量 (1)高血压,口服,1次12.5 mg,每日2-3次,按需要1-2周内增至50 mg,每日2-3次。疗效不满意可加用其他降压药。 (2)心力衰竭,开始1次口服12.5 mg,每日2-3次,必要时逐渐增至50 mg,每日2-3次。若需进一步加量,宜观察疗效2周再考虑;对近期大量服用利尿剂,处于低钠/低血容量,而血压正常或偏低患者,初始剂量6.25 mg每日3次,以后通过测试逐步增加至常用量。 2.小儿常用量 降压或治疗心力衰竭,按体重0.3 mg/kg,每日3次,必要时每隔8-24小时增加0.3 mg/kg,求得最低有效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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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下列情况禁用本品:对肝素及低分子量肝素过敏。严重的凝血障碍。有低分子量肝素或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史(以往有血小板计数明显下降)。活动性消化道溃疡或有出血倾向的器官损伤。急性感染性心内膜炎(心内膜炎),心脏瓣膜置换术所致的感染除外。2.本品不推荐用于下列情况:严重的肾功能损害。出血性脑卒 |
较常见的有: 皮疹,可能伴有瘙痒和发热,常发生于治疗4周内,呈斑丘疹或荨麻疹,减量、停药或给抗组胺药后消失,7%-10%伴嗜酸性细胞增多或抗核抗体阳性。 心悸,心动过速,胸痛。 咳嗽。 味觉迟钝。 较少见的有: 蛋白尿,常发生于治疗开始8个月内,其中1/4出现肾病综合症,但蛋白尿在6个月内渐减少,疗程不受影响。 眩晕、头痛、昏厥。由低血压引起,尤其在缺钠或血容量不足时。 血管性水肿,见于面部及四肢,也可引起舌、声门或喉血管性水肿,应予警惕。 心率快而不齐。 面部潮红或苍白。 少见的有: 白细胞与粒细胞减少,有发热、寒战,白细胞减少与剂量相关,治疗开始后3-12周出现,以10-30天最显著,停药后持续2周。伴有肾衰者应加强警惕,同服别嘌呤醇可增加此种危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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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初。个月妇女或产后妇女使用本品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须慎用。在妊娠及哺乳期需用本品时,应于使用之前咨询医师或药师。为保险起见,在妊娠期不宜使用本品,而哺乳期并非禁忌。儿童用药:本品不适用于儿童。老人用药:由于60岁以上老年人(特别是女性)对肝素较敏感,故使用本品期间可能易出血,须注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能通过胎盘,可危害胎儿,检出怀孕应立即停用本品。2.本品可排入乳汁,其浓度约为母体血药浓度的1%,故授乳妇女应用必须权衡利弊。儿童用药:曾有报告本品用于婴儿可引起血压过度与持久降低伴少尿与抽搐,故应用本品仅限于其他降压治疗无效者。老年用药:老年人对降压作用敏感,应用本品须酌减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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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急性深部静脉血栓,不稳定型心绞痛,非Q波心肌梗塞 |
高血压;心力衰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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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作用:低分子量肝素钠具有抗Xa活性,药效学研究表明其可抑制体内、体外血栓和动静脉血栓的形成,但不影响血小板聚集和纤维蛋白原与血小板的结合。在发挥抗栓作用时,出血的可能性较小。低分子量肝素钠小白鼠皮下注射和尾静脉注射的LD50值分别为3764mg/kg、1655mg/kg。2.毒理研究:长期动物实验未证实低分子量肝素钠有致癌作用,对雌雄鼠的生育能力无影响,也没有发现低分子量肝素钠对胎儿有明显损害。多次重复给药时,血小板减少、过敏的发生率很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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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由于分子量不同,抗Xa活性及剂量不同,不同的低分子量肝素不可互相替代使用。应特别注意并遵守相应产品的使用方法。当有肝素诱导的血小板减少症病史的患者使用本品时,应特别小心。2.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与其它抗凝剂相同,在蛛网膜下腔/硬膜外麻醉中,同时使用低分子量肝素,极少有椎管内血肿导致长期或永久性瘫痪的报道。当术后保留硬膜外导管时,可能增大出现上述症状的危险。须进行神经学监测。3.须在医师指导下使用本品4.未向医师咨询不可擅自停药5.使用注意事项:注射 |
1.胃中食物可使本品吸收减少30%~40%,故宜在餐前1小时服药。 2.本品可使血尿素氮、肌酐浓度增高,常为暂时性,在有肾病或长期严重高血压而血压迅速下降后易出现,偶有血清肝脏酶增高;可能增高血钾,与保钾利尿剂合用时尤应注意检查血钾。 3.下列情况慎用本品: (1)自身免疫性疾病如严重系统性红斑狼疮,此时白细胞或粒细胞减少的机会增多。 (2)骨髓抑制。 (3)脑动脉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可因血压降低而缺血加剧。 (4)血钾过高。 (5)肾功能障碍而致血钾增高,白细胞及粒细胞减少,并使本品潴留。 (6)主动脉瓣狭窄,此时可能使冠状动脉灌注减少。 (7)严格饮食限制钠盐或进行透析者,此时首剂本品可能发生突然而严重的低血压。 4.用本品期间随访检查: (1)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计数,最初3个月每2周一次,此后定期检查,有感染迹象时随即检查; (2)尿蛋白检查每月一次。 5.肾功能差者应采用小剂量或减少给药次数,缓慢递增;若须同时用利尿药,建议用呋塞米而不用噻嗪类,血尿素氮和肌酐增高时,将本品减量或同时停用利尿剂。 6.用本品时蛋白尿若渐增多,暂停本品或减少用量。 7.用本品时若白细胞计数过低,暂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