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心绞痛,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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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贝尼地平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环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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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华夏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北京协和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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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1163 |
国药准字H200517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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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心绞痛,绞痛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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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早饭后口服。成人用量通常为每次1~2片(2mg-4mg)每日1次。应根据年龄及症状调整剂量,,如效果不满意,可增至每次4片(8mg),每日1次。重症高血压病患者应每次2~4片(4~8mg),每日1次。 |
口服,成人常用剂量一次25mg,必要时可增至50mg,一日3次,最少服用6个月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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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下述患者不得用药:1心源性休克患者(服用本品有可能使症状恶化)。2孕妇或用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
服用本品后,个别患者可能出现的不良反应均为轻度或中度,一般无需停药、或短暂停药、或对症治疗即可缓解。 在入选2200例12岁至65岁患者的双环醇片Ⅳ期临床研究中,未见严重不良反应,研究者报告30例与本品很可能有关或可能有关的不良事件,偶见(发生率<0.5%)皮疹、头晕、腹胀、恶心,极个别(发生率<0.1%)出现头痛、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睡眠障碍、胃部不适、血小板下降、一过性血糖血肌升高、脱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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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孕妇或用可能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禁用[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项]。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无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研究资料,同其它药物一样,应权衡利弊,谨慎使用。 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的最适剂量遵医嘱。 老年用药:70岁以上老年患者的最适剂量尚待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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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心绞痛,绞痛 |
本品可用于治疗慢性肝炎所致的氨基转移酶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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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种二氢吡啶类钙拮抗剂,与细胞膜电位依赖性钙通道的DHP结合部位相结合,抑制钙离子内流,从而扩张冠状动脉和外周血管。另外,本品在细胞膜的分布较多,主要是进入细胞内与DHP结合部位相结合。此外,通过研究离体血管收缩抑制作用和DHP结合部位亲和性等,证明本品与DHP结合部位的结合性强且解离速度非常缓慢,所以显示持续药理作用,而与血药浓度无相关性。1降压作用:对自发性高血压大鼠、DOCA-食盐高血压大鼠、肾性高血压犬经口给予本品,显示缓慢而持续的降压作用。长期给药不产生耐药性。原发性高血压患者口服本品1 |
药理作用 双环醇为联苯结构衍生物。动物试验结果发现:双环醇对四氯化碳、D-氨基半乳糖、扑热息痛引起的小鼠急性肝损伤的氨基转移酶升高、小鼠免疫性肝炎的氨基转移酶升高有降低作用,肝脏组织病理形态学损害有不同程度的减轻。体外试验结果显示双环醇对肝癌细胞转染人乙肝病毒的2.2.15细胞株具有抑制HBeAg、HBVDNA、HBsAg分泌的作用。 毒理研究 遗传毒性:双环醇Ames试验、CHL染色体畸变试验、小鼠微核试验,结果均为阴性。 生殖毒性:大鼠灌胃给予双环醇250、500、1000mg/kg,雄性大鼠于交配前连续给药60天,雌性大鼠于交配前14天到妊娠后15天连续给药。雄性、雌性大鼠分别于雌性大鼠妊娠后第7天和第20天处死。结果显示对妊娠率、吸收率、活胎数、胎仔性别、胎仔体重、骨骼发育、内脏发育未见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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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慎重用药(下述患者应慎重用药)1)血压过低患者。2)本品有可能加重肝功能损害,严重肝功能损害患者慎用。3)高龄患者[参照(老年患者用药)项]。2.重要的基本注意事项1)突然停用钙拮抗剂,有症状恶化的病例报告,因此停用本品时,应逐渐减量并注意观察。另外,应嘱患者不可自行停药。2)服用本品有可能引起血压过度降低,出现一过性意识消失等。若出现此类症状,应停药并予以适当处置。3)有时会出现降压作用引起的眩晕等,因此从事高空作业、驾驶汽车等具有危险性的机械操作时应予以注意。3.其他注意事项:据报道,进行持续 |
1.在用药期间应密切观察病人临床症状,体征和肝功能变化,疗程结束后也应加强随访。 2.有肝功能失代偿者如胆红素明显升高、低白蛋白血症、肝硬化腹水、食管静脉曲张出血、肝性脑病及肝肾综合征慎用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