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糖尿病,高血压,痔疮,皮炎,紫癜,肾动静脉瘘,肾硬化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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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羟苯磺酸钙。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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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林恒制药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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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644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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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糖尿病,高血压,痔疮,皮炎,紫癜,肾动静脉瘘,肾硬化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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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进餐时口服,部分症状推荐指导剂量如下(或遵医嘱)。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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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制剂中的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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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羟苯磺酸钙在试验研究中并无致畸作用,也不能通过胎盘。为谨慎起见,不要使用于妊娠头三个月及哺乳期。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数据尚未建立。老人用药:本品适用于老年患者,尚未建立因年龄大而调整剂量的数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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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糖尿病,高血压,痔疮,皮炎,紫癜,肾动静脉瘘,肾硬化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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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能调整和改善毛细血管壁的通透性和柔韧性,拮抗诱导血管通透性增加的活性物质(如组织胺、5-羟色胺、缓激肽、透明质酸酶、前列腺素、血小板激活因子(paf))及防止胶原的改变。对血液高粘稠度,本品通过降低大分子血浆蛋白、纤维蛋白原和球蛋白的水平,调节白蛋白与球蛋白的比值,增强红细胞的柔韧性和降低它们的高聚性。此外,还能激活纤维蛋白溶解,从而使血液粘滞性降低。对血小板高聚性,本品可减少血小板聚集因于的合成和释放,明显抑制多种聚集因子(如β凝血蛋白、血栓素a2、血小板激活因子等)引起的聚集反应和血小板自发性聚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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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置于安全和儿童不能拿到的地方。2.怀孕首3个月妇女不推荐使用本品。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