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高血压危象,肺动脉高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扩张性心肌病,肾性高血压,急性左心衰,慢性心衰病,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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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乌拉地尔。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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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通化神源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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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473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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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高血压危象,肺动脉高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扩张性心肌病,肾性高血压,急性左心衰,慢性心衰病,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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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冲击量:首剂12.5mg-25mg缓慢(3分钟)静脉推注. 2.维持量:100~400μg/min或2~12μg/kg体重(乌拉地尔25~50mg入5%葡萄糖溶液250ml)静滴.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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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主动脉狭窄或动静脉分流患者(血液动力学无效的透析分流除外)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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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哺乳期妇女禁用。对于孕妇,仅在绝对必要的情况下方可使用本药。目前尚无资料说明本品在妊娠期前6个月使用的安全性,妊娠期后三个月使用的资料亦不完善。动物试验未发现此药有致畸作用。儿童用药:儿童很少使用本药,目前尚缺乏这方面的资料。老人用药:老年患者须谨慎使用降压药,且初始剂量宜小,因老年人对药物的敏感性有时难以估计。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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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高血压危象,肺动脉高压,高血压性心脏病,冠状动脉硬化性心脏病,扩张性心肌病,肾性高血压,急性左心衰,慢性心衰病,动脉硬化性心脏病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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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乌拉地尔是一种选择性α1受体阻滞剂,具有外周和中枢双重降压作用。外周扩张血管作用主要通过阻断突触后α1受体,使外周阻力显著下降而扩张血管。中枢作用则通过激活5-羟色胺-ⅠA受体,降低延脑心血管调节中枢的交感反馈而起降压作用。本品具有阻断突触后α1受体的作用和阻断外周α2受体的作用,但以前者为主。本品对静脉血管的舒张作用大于对动脉血管的作用,并能降低肾血管阻力,对血压正常者没有降压效果,对心率无明显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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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如果本品不是最先使用的降压药,那么在使用本品之前应间隔相应的时间,使前者显示效应,必要时调整本药的剂量。血压骤然下降可能引起心动过缓甚至心脏停搏。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