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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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替加氟。 |
氟米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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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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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2388 |
国药准字J201800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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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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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0.8~1.2g,分3~4次服用,总量30~50为一疗程。小儿剂量按体重每日16~24mg/kg,分4次服用。 |
用前充分摇匀,一般1次1~2滴,1日滴眼2~4次。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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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妊娠初期3个月以内妇女禁用。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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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适当减量。老人用药:尚无实验数据及可靠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在孕妇局部应用皮质激素的安全性尚未确立。儿童用药:尤其对未满2周岁的婴幼儿应慎重用药。(对婴幼儿的安全性尚不明确)。老年用药:通常,老年人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应予以注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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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化道肿瘤,胃癌,结肠癌,胰腺癌,乳腺癌,支气管肺癌,原发性肝癌,腺癌 |
外眼部及前眼部的炎症性疾病(眼睑炎、结膜炎、角膜炎、巩膜炎、表层巩膜炎、虹膜炎、虹膜睫状体炎、葡萄膜炎、术后炎症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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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为氟尿嘧啶的衍生物,在体内经肝脏活化逐渐转变为氟尿嘧啶而起抗肿瘤作用。能干扰和阻断DNA、RNA及蛋白质合成,主要作用于S期,是抗嘧啶类的细胞周期特异性药物,其作用机理、疗效及抗瘤谱与氟尿嘧啶相似,但作用持久,吸收良好,毒性较低。2.化疗指数为氟尿嘧啶的2倍,毒性仅为氟尿嘧啶的1/4~1/7。3.慢性毒性实验中未见到严重的骨髓抑制,对免疫的影响较轻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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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定期检查白细胞﹑血小板计数,若出现骨髓抑制,轻者对症处理,重者需减量,必要时停药。2.轻度胃肠道反应可不必停药,给予对症处理,严重者需减量或停药,餐后服用可减轻胃肠道反应。3.有肝肾功能障碍的病人使用时应慎重,酌情减量。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