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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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D500单位。 |
复方制剂,其组成为每10ml内含氟脲嘧啶 4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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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深圳三顺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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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78 |
国药准字H4402417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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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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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6克(见滴管标示刻度)。成人一日3—4次;一岁以下小儿一日1次;一岁以上一日2次。(1克约相当于33滴) |
口服。一个疗程总量按氟脲嘧啶计算为 5~7.5g(125~188支),每日口服 40~80mg,即1~2支,可分2次服用。一个疗程60天,一个疗程结束后休息1~2周,继续第二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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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1.毒副作用较大。恶心、食欲减退或呕吐,一般剂量多不严重,偶见口腔粘膜炎或溃疡,腹部不适或腹泻。周围血白细胞减少常见(大多在疗程开始后,2~3周内达最低点,约在3~4周后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罕见。极少见咳嗽、气急或小脑共济失调等。 2.长期应用可导致神经系统毒性及骨髓抑制。 3.偶见用药后心肌缺血,可出现心绞痛和心电图的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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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 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 3.妊娠期间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 (1)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中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2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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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
用于消化道癌症(结肠癌、直肠癌、胃癌)、乳腺癌、原发性肝癌等癌症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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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和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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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5.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 |
1.服用时不宜饮酒或同用阿司匹林类药物。 2.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及以往用过化疗或放射治疗者,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3.如发生经证实的心血管反应(心律失常,心绞痛,ST段改变)则氟脲嘧啶不能再用,因有猝死危险。 4.为混悬型制剂,用前振摇均匀。 5.如需大剂量用药,请在医生指导下进行。 6.服用2个疗程后进行复查一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