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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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维生素A5000单位,维生素D500单位。 |
本品主要成份硝酸异山梨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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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青岛双鲸药业有限公司 |
天津太平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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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7023078 |
国药准字H120208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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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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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6克(见滴管标示刻度)。成人一日3—4次;一岁以下小儿一日1次;一岁以上一日2次。(1克约相当于33滴) |
口服:预防心绞痛,一次5~10mg,一日2~3次,一日总量10~30mg由于个体反应不同,需个体化调整剂量。舌下给药:一次5mg,缓解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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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慢性肾功能衰竭、高钙血症、高磷血症伴肾性佝偻病者禁用。 |
用药初期可能会出现硝酸酯引起的血管扩张性头痛,还可能出现面部潮红、眩晕、直立性低血压和反射性心动过速。偶见血压明显降低、心动过缓和心绞痛加重,罕见虚脱及晕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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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对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 2.全母乳喂养婴儿易发生维生素D缺乏,皮肤黝黑母亲婴儿尤易发生。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间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即很敏感。 3.妊娠期间对维生素A需要量略增多,但每日不宜超过6000单位。 (1)孕妇摄入大量维生素A时有可能致胎儿畸形,如泌尿道畸形、生长迟缓、早期骨骺愈合等。维生素A能从乳汁中分泌,乳母摄入增加时,应注意婴儿自母乳中摄取的维生素A量。 (2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中未观察到对胚胎的毒性效应,但除非确有必要方可用于孕妇。不清楚ISDN是否经乳汁排泌,故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及效果均不确定。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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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维生素A缺乏症,维生素D缺乏症,佝偻病,小儿维生素D缺乏性手足搐搦症,夜盲症,小儿手足抽搐症 |
本品冠心病的长期治疗;心绞痛的预防;心肌梗死后持续心绞痛的治疗;与洋地黄和/或利尿剂联合应用,治疗慢性充血性心力衰竭;肺动脉高压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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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维生素A和D是人体生长发育的必需物质,尤其对胎儿、婴幼儿的发育,上皮组织的完整性、视力、生殖器官、血钙和磷的恒定、骨骼和牙的生长发育等有重要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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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必须按推荐剂量服用,不可超量服用。2.高钙血症孕妇可伴有维生素D敏感,功能上又能抑制甲状旁腺活动,以致婴儿有特殊面容、智力低下及患遗传性主动脉弓缩窄。3.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4.婴儿对维生素D敏感性个体差异大,有些婴儿对小剂量维生素D很敏感。5.老年人长期服用本品,可能因视黄醛清除延迟而至维生素A过量。6.如服用过量或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就医。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 |
1. 低血压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避免与西地那非同服;4. 用药期间避免饮酒;5. 定期监测血压和心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