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乳房胀痛、腹痛等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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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为:醋酸棉酚、氯化钾、维生素B1、维生素B6。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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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陕西盘龙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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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592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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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乳房胀痛、腹痛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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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1次。晚饭后服用。30天为一个疗程,常规为≤6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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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及哺乳期的妇女禁用;2.老年患者禁用;3.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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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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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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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功能性子宫出血、子宫肌瘤并月经过多及子宫内膜异位症,及由此引起的痛经、经血多、经期长、经期乳房胀痛、腹痛等症。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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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低钾血症、肌无力、食欲减退、恶心、呕吐等胃肠道反应以及心悸及肝功能轻度改变;可引起绝经的更年期症状出现,闭经、性欲减退、潮热、皮肤瘙痒、出汗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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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心、肝、肾功能异常者慎用;2.如发生低钾症,可口服或静脉补充钾盐,按医嘱;3.长期服用本品应注意检测血钾及心电图。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