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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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山楂(炒焦)、神曲(炒焦)、麦芽(炒)、槟榔(炒焦)、三棱(麸炒)、大黄、莪术(醋制)、牵牛子(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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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广州市香雪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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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80  | 
                        
                             国药准字Z1998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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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肝癌,腺癌  | 
                        
                             消食化滞,泻火通便。用于小儿胃热停食,脘腹胀满,恶心呕吐,烦躁,口渴,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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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口服,3岁以上每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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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部分儿童可能出现轻度腹泻、恶心或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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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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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肝癌,腺癌  | 
                        
                             消食化滞,泻火通便。用于小儿胃热停食,脘腹胀满,恶心呕吐,烦躁,口渴,大便干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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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 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部分儿童可能出现轻度腹泻、恶心或胃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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