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肝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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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氟尿嘧啶 |
丹参、发酵虫草菌粉、桃仁、松花粉、绞股蓝、五味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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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海南长安国际制药有限公司 |
上海黄海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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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0980 |
国药准字Z200200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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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肝癌,腺癌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有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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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须先用适量注射用水溶解后使用。 1.成人常用量: (1)缓慢静脉滴注,每日0.5-1mg,每3-4周连用5日;也可每周1次,每次0.5-0.75g,连用2-4周后休息2周作为一疗程。 (2)静脉滴注速度愈慢,疗效愈好而毒副作用相应减轻。动脉插管注射,每次0.75-1g。 (3)腹腔内注射按体表面积一次500-600mg/m2.每周1次,2-4次为1疗程。 2.小儿常用量:静脉滴注。按体重每次10-12mg/kg。3.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骨髓抑制者应降低用量。 |
口服,一次5粒,一日3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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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有严重过敏者禁用。2.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伴发水痘或带状疱疹时禁用。 |
偶见服后胃中有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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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进行。老人用药:老年人,肝肾功能不全,特别是有骨髓抑制者,剂量应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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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肝癌,腺癌 |
活血祛瘀,益精养肝。用于乙型肝炎肝纤维化属"瘀血阻络,肝肾有足"证者,症见胁下痞块,胁肋疼痛,面色晦暗,或见赤缕红斑,腰膝酸软,疲倦乏力,头晕目涩,舌质暗红或有瘀斑,苔薄或微黄,脉弦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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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药理试验显示,本品可抑制四氯化碳加高脂饲料致大鼠肝纤维化的程度,抑制四氯化碳和D-半乳糖胺致大鼠血清丙氨酸氨基转换酶的升高。长期毒性试验显示,本品对大鼠连续灌胃给药6个月,2.30、0.37g/kg可降低大鼠的网织红细胞数,升高白细胞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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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2. 妊娠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及肝肾功能;4. 避免与碱性药物混合使用;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
湿热盛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