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腹痛,突发性右上腹绞痛,高热,寒战,黄疸,急腹症,胆绞痛,呕吐,阻塞性黄疸,右上腹痛,恶心,肩周区弥散的钝痛及放射痛,腹肌紧张,呕吐,持续性发热,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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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连钱草、荷包草、凤尾草、紫花地丁。 |
栀子、黄连、黄芩、黄柏、大黄、金银花、知母、天花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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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吉林紫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广东宏兴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宏兴制药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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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0158 |
国药准字Z44021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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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腹痛,突发性右上腹绞痛,高热,寒战,黄疸,急腹症,胆绞痛,呕吐,阻塞性黄疸,右上腹痛,恶心,肩周区弥散的钝痛及放射痛,腹肌紧张,呕吐,持续性发热,囊炎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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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克(1袋),一日3次。 |
口服。一次9g,一日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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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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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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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腹痛,突发性右上腹绞痛,高热,寒战,黄疸,急腹症,胆绞痛,呕吐,阻塞性黄疸,右上腹痛,恶心,肩周区弥散的钝痛及放射痛,腹肌紧张,呕吐,持续性发热,囊炎 |
清热泻火,凉血解毒。用于肺胃热盛,口舌生疮,牙龈肿痛,目赤眩晕,咽喉肿痛,吐血衄血,大便秘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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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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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禁用。2.体弱、肝功能不良者慎用。 |
1.孕妇及月经期妇女慎用;2.忌食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与含川乌、草乌的药物同用;4.脾胃虚寒者慎用;5.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