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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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普卢利沙星。化学名称:(±)-6-氟-1-甲基-7-[4-(5-甲基-2-氧代-1,3-二氧杂环戊烯-4-基)甲基-1-哌嗪基]-4-氧代-4H-[1,3]硫氮杂环丁烷并[3,2-a]喹啉-3-羧酸。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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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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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52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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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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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0.2g,一日2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但一次用量不得超过0.3g。对肺炎、慢性呼吸器官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患者,一次0.3g,一日2次。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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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对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项)、儿童(参照儿童给药项)、以及正使用芬布芬、氟联苯丙氨酸+头孢氨呋肟以及氟联苯丙氨酸的患者(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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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具有正在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本品(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最好不使用本品,如果必须服用,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在大鼠动物实验中,本品可进入乳汁)。儿童用药:对本品在出生时体重偏轻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得用药(参见其他注意事项)。老人用药: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能使药物在血液中持续保持较高的浓度,故应慎重给药,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给药。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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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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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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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细菌敏感性,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2.使用本品时应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参见其他注意事项2)。3.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1)高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持续保持较高血药浓度,应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服药)(参见药代动力学)。(2)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这类病史的患者。(3)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4.其他注意事项:(1)在动物实验中(幼鼠及幼犬)发现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