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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启迪(普卢利沙星片)

易启迪(普卢利沙星片)

处方药 非医保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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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启迪(普卢利沙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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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易启迪(普卢利沙星片)
易启迪(普卢利沙星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份是普卢利沙星。化学名称:(±)-6-氟-1-甲基-7-[4-(5-甲基-2-氧代-1,3-二氧杂环戊烯-4-基)甲基-1-哌嗪基]-4-氧代-4H-[1,3]硫氮杂环丁烷并[3,2-a]喹啉-3-羧酸。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061052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0.2g,一日2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但一次用量不得超过0.3g。对肺炎、慢性呼吸器官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患者,一次0.3g,一日2次。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对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项)、儿童(参照儿童给药项)、以及正使用芬布芬、氟联苯丙氨酸+头孢氨呋肟以及氟联苯丙氨酸的患者(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具有正在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本品(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最好不使用本品,如果必须服用,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在大鼠动物实验中,本品可进入乳汁)。儿童用药:对本品在出生时体重偏轻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得用药(参见其他注意事项)。老人用药: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能使药物在血液中持续保持较高的浓度,故应慎重给药,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给药。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注意事项

1.使用本品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细菌敏感性,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2.使用本品时应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参见其他注意事项2)。3.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1)高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持续保持较高血药浓度,应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服药)(参见药代动力学)。(2)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这类病史的患者。(3)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4.其他注意事项:(1)在动物实验中(幼鼠及幼犬)发现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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