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是普卢利沙星。化学名称:(±)-6-氟-1-甲基-7-[4-(5-甲基-2-氧代-1,3-二氧杂环戊烯-4-基)甲基-1-哌嗪基]-4-氧代-4H-[1,3]硫氮杂环丁烷并[3,2-a]喹啉-3-羧酸。 |
本品每支含红霉素12.5毫克。辅料为:液状石蜡、黄凡士林。 |
|
生产企业 |
成都倍特药业有限公司 |
北京双吉制药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1052 |
国药准字H1102127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
用法用量 |
口服。通常成年人一次0.2g,一日2次,根据症状可适当调整剂量,但一次用量不得超过0.3g。对肺炎、慢性呼吸器官疾病的继发性感染患者,一次0.3g,一日2次。 |
涂于眼睑内,一日2~3次,最后一次宜在睡前使用。 |
|
副作用 |
对本品有过敏史的患者、对妊娠及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给药项)、儿童(参照儿童给药项)、以及正使用芬布芬、氟联苯丙氨酸+头孢氨呋肟以及氟联苯丙氨酸的患者(参照药物相互作用项)禁用。 |
偶见眼睛疼痛,视力改变,持续性发红或刺激感等过敏反应。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妊娠或具有正在妊娠可能性的妇女禁用本品(关于妊娠期给药的安全性尚未确立)。2.哺乳期妇女最好不使用本品,如果必须服用,应停止哺乳(据报道,在大鼠动物实验中,本品可进入乳汁)。儿童用药:对本品在出生时体重偏轻儿﹑新生儿﹑婴儿﹑幼儿及儿童中使用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不得用药(参见其他注意事项)。老人用药:在老年患者的药代动力学试验中,发现药物的半衰期延长,可能使药物在血液中持续保持较高的浓度,故应慎重给药,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给药。 |
|
|
成分 |
浅表性皮肤感染,急性浅表性毛囊炎,传染性脓痂症,深层皮肤感染症,蜂窝炎,丹毒,疖,疖肿症,痈,化脓性甲周炎,慢性脓皮症,感染性皮脂腺囊肿,化脓性汗腺炎,皮下脓肿,肛门周围脓肿,外阴疖病,囊炎 |
用于沙眼、结膜炎、睑缘炎及眼外部感染。 |
|
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红霉素为大环内酯类抗生素,作用机制是抑制细菌蛋白质合成,对革兰阳性细菌和沙眼衣原体有抗菌作用。 |
|
注意事项 |
1.使用本品时,为防止出现耐药菌,原则上应确定细菌敏感性,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2.使用本品时应遵守规定的用法与用量,给药时间应为治疗疾病所需要的最小期限(参见其他注意事项2)。3.以下患者应慎重给药(1)高度肾功能不全患者(由于持续保持较高血药浓度,应减少给药剂量或间隔服药)(参见药代动力学)。(2)有癫痫等痉挛性疾病或这类病史的患者。(3)老年患者(参见老年患者用药)。4.其他注意事项:(1)在动物实验中(幼鼠及幼犬)发现 |
1.避免接触眼睛及其他黏膜(如口、鼻等)。 2.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情况应停药,并将局部药物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3.用前应洗净双手。 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使用后应拧紧瓶盖,以免污染药品。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请将本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