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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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分为:硝苯地平。辅料为:乳糖、聚维酮K30、羟丙甲纤维素、二氧化硅、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化学名称:2,6-二甲基-4-(2-硝基苯基)-1,4-二氢-3,5-吡啶二甲酸二甲酯分子式:C17H18N2O6分子量:346.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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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扬子江药业集团江苏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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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50031 |
国药准字H32026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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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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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剂量】法布莱士的使用剂量随出血程度的差异而各不相同。一般说来,首次给药1-2克,如果需要还可以继续给药。大出血时,如胎盘早剥,需立即给药4-8克。【用法】将装有法布莱士和灭菌注射用水的制剂瓶温热至30-37℃。撬开瓶上铝盖的中央部,露出橡皮塞。用消毒剂如酒精消毒橡皮塞暴露部分。瓶塞上勿残留消毒剂。将配制用针短的一端插入稀释液瓶的瓶塞中央。将其倒转并将配制用针的另一端插入纤维蛋白原制剂瓶的瓶塞中央。待稀释液被吸入产品瓶后,取下稀释液瓶,排气后拔取配制用针,并轻轻转动产品瓶直至产品完全 |
口服:一次10~20mg,一日2次。极量,一次40mg,一日0.12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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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1.肝脏:偶尔出现黄疸及谷氨酸草酰乙酸氨基转移酶、谷(氨酸)丙(酮酸)氨基转移酶升高。 2.循环系统:偶尔出现胸部疼痛、头痛、脸红、眼花、心悸、血压下降、下肢浮肿等。 3.过敏症:偶尔出现麻疹、瘙痒等过敏症状。 4.消化系统:偶尔出现腹痛、恶心、食欲不振、便秘等症。 5.口腔:可能出现牙龈肥厚。 6.代谢异常:偶尔出现高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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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应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儿童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儿童用药:儿童禁用。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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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各种类型的高血压及心绞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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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变成纤维蛋白,在纤维蛋白稳定因子(FXIII)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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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6.应 |
1.中止服用钙拮抗剂时应逐渐减量,没有医生指示,不要中止服药。 2.低血压患者慎用。 3.严重主动脉瓣狭窄、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