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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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本品主要成份为缬沙坦,辅料为微晶纤维素、低取代羟丙纤维素、十二烷基硫酸钠、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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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北京恩泽嘉事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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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50031 |
国药准字H20010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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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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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剂量】法布莱士的使用剂量随出血程度的差异而各不相同。一般说来,首次给药1-2克,如果需要还可以继续给药。大出血时,如胎盘早剥,需立即给药4-8克。【用法】将装有法布莱士和灭菌注射用水的制剂瓶温热至30-37℃。撬开瓶上铝盖的中央部,露出橡皮塞。用消毒剂如酒精消毒橡皮塞暴露部分。瓶塞上勿残留消毒剂。将配制用针短的一端插入稀释液瓶的瓶塞中央。将其倒转并将配制用针的另一端插入纤维蛋白原制剂瓶的瓶塞中央。待稀释液被吸入产品瓶后,取下稀释液瓶,排气后拔取配制用针,并轻轻转动产品瓶直至产品完全 |
口服。每日1次,每次80mg(1粒),对血压控制不满意者可增至160mg(2粒),或遵医嘱。本品可单独使用,也可与其他抗高血压药物或利尿剂联合使用。抗高血压作用通常在服药2周内出现,4周时达到最大疗效。肾功能不全或非胆汁瘀积型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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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不良反应少见、轻微且为一过性。1、偶见轻度头痛、头晕、疲乏、腹痛、干咳,体位性血压改变少见。2、偶见血钾增高、中性粒细胞减少、血红蛋白和红细胞压积降低、血肌和转氨酶增高。3、有腹泻、鼻炎、咽炎、关节痛、恶心等不良反应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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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应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儿童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用于儿童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无相关研究。尚无儿童用药的经验。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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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治疗轻、中度原发性高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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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变成纤维蛋白,在纤维蛋白稳定因子(FXIII)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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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6.应 |
1.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肾功能不全患者应调整剂量;4.可能引起低血压,应监测血压;5.可能引起高钾血症,应监测血钾水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