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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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人纤维蛋白原。 |
金银花、连翘、葛根、大青叶、山豆根、柴胡、甘草。辅料为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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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莱士血液制品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凯京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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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S10950031 |
国药准字Z2000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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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止痛。由于风热袭肺所致乳蛾,证见:恶寒发热,咽部红肿疼痛,吞咽时加剧,咽干灼热,喉核红肿;小儿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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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失去真空度,请勿使用。【剂量】法布莱士的使用剂量随出血程度的差异而各不相同。一般说来,首次给药1-2克,如果需要还可以继续给药。大出血时,如胎盘早剥,需立即给药4-8克。【用法】将装有法布莱士和灭菌注射用水的制剂瓶温热至30-37℃。撬开瓶上铝盖的中央部,露出橡皮塞。用消毒剂如酒精消毒橡皮塞暴露部分。瓶塞上勿残留消毒剂。将配制用针短的一端插入稀释液瓶的瓶塞中央。将其倒转并将配制用针的另一端插入纤维蛋白原制剂瓶的瓶塞中央。待稀释液被吸入产品瓶后,取下稀释液瓶,排气后拔取配制用针,并轻轻转动产品瓶直至产品完全 |
开水冲服,五岁至七岁一次7.5g,一日3次;八岁至十岁一次7.5g,一日4次;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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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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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应在医师的指导下进行。儿童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人用药:未进行此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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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先天性纤维蛋白原减少,先天性纤维蛋白原缺乏症,严重肝脏损伤,肝硬化,弥散性血管内凝血,产后大出血,凝血障碍 |
疏风清热,解毒利咽,消肿止痛。由于风热袭肺所致乳蛾,证见:恶寒发热,咽部红肿疼痛,吞咽时加剧,咽干灼热,喉核红肿;小儿急性扁桃体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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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在凝血过程中,纤维蛋白原经凝血酶酶解变成纤维蛋白,在纤维蛋白稳定因子(FXIII)作用下,形成坚实纤维蛋白,发挥有效的止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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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专供静脉输注。2.本品溶解后为澄清略带乳光的溶液,允许有少量絮状物或蛋白颗粒存在。为此用于输注的输血器应带有滤网装置。但如发现有大量或大块不溶物时,不可使用。3.在寒冷季节溶解本品或制品刚从冷处取出温度较低的情况下,应特别注意先使制品和溶解液的温度升高到30-37℃,然后进行溶解。温度过低往往会造成溶解困难并导致蛋白变性。4.本品一旦溶解应尽快使用。5.在治疗消耗性凝血疾病时,需注意只有在肝素的保护及抗凝血酶Ⅲ水平正常的前提下,凝血因子替代疗法才有效。6.应 |
该药品可能导致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呕吐或腹泻。部分患者可能出现皮疹、瘙痒等过敏反应。如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