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泌尿系统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呼吸道出血,妇产科疾病出血,外伤出血,手术出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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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主要成分为卡络磺钠。 |
醋延胡索、白芷。辅料为:聚乙二醇-6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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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安徽省皖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甘肃陇神戎发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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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4463 |
国药准字Z20010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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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泌尿系统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呼吸道出血,妇产科疾病出血,外伤出血,手术出血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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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成人每日30~90mg(3~9片),每日3次。 2.小儿:5岁以上同成人量;5岁以下用量减半。 |
口服。一次20-30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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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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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5岁以上儿童同成人用量;5岁以下儿童用量减半。老人用药:老年患者生理机能减弱,建议酌情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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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泌尿系统出血,上消化道出血,呼吸道出血,妇产科疾病出血,外伤出血,手术出血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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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能增加毛细血管对损伤的抵抗力,降低毛细血管的通透性,促进毛细血管断裂端的回缩而止血。2.急性毒性试验:小鼠肌注LD50>1000mg/kg。3.最大非致死量试验:MNLD>2000mg/kg。4.刺激性试验:未见明显组织变性坏死。5.溶血试验:未见红细胞破裂或凝聚,表明无溶血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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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有过敏史的患者慎用。 |
1.忌食生冷食物。 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眼花,心悸气短等症者。 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者应停药去医院就诊。 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 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 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