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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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尼西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瑞匹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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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辽宁天龙药业有限公司 |
杭州默沙东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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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4242 |
国药准字J201600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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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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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肌肉注射、静脉注射或静脉滴注:成人一般每日0.5g-1.0g,分1-2次;对重症、难治感染,成人可增至每日2g;儿童根据感染程度,每日25mg-150mg/kg。 |
本品的剂型为口服胶囊。在阿瑞匹坦胶囊与一种糖皮质激素和一种5-HT3拮抗剂联合治疗方案中,本品给药3天。在开始治疗前需仔细阅读5-HT3拮抗剂的说明书。本品的推荐剂量是在化疗前1小时口服125mg(第1天),在第2和第3天早晨每天一次口服8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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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类药物过敏者禁用。 |
在大约6500名患者中对阿瑞匹坦的总体安全性进行了评估。高度致吐性化疗(HEC)国内临床试验在接受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HEC)的中国患者中开展了一项随机对照的临床研究,在该研究中412名患者在化疗第1周期接受了阿瑞匹坦的治疗,其中240名患者继续进入第2阶段的化疗。阿瑞匹坦联合格拉司琼和地塞米松(阿瑞匹坦治疗组)给药方案的总体耐受性良好。临床中出现的主要不良事件为轻度到中度。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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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儿童注意事项:尚不明确。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在小鼠、大鼠和家兔进行的生殖毒性研究,剂量达成人用药剂量的40倍,未见生殖毒性和胚胎毒性。由于目前尚无充分和严格的孕妇研究资料,动物的试验并不能完全预测人的情况,所以,孕妇只有在确实需要时才能使用。在剖腹产手术时,本品应在剪断脐带后使用。头孢尼西可在乳汁中分泌。故哺乳妇女应慎用。老人注意事项:老年患者可能对该药物的作用更为敏感,应酌情降低剂量。与年龄相关的肾损害患者使用头孢尼西时,应加倍小心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未在孕妇中进行充分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只有当对母亲和胎儿的潜在收益超过潜在风险时,才可在妊娠期间使用阿瑞匹坦。 阿瑞匹坦可以分泌到大鼠的乳汁中。尚不清楚本品是否可以分泌到人的乳汁中。由于许多药物可分泌到人乳汁中,并且本品对接受哺乳的婴儿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因此,必须根据药物对母亲的重要性决定是否停止哺乳或停止药物治疗。儿童用药:在儿童中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老年用药:在临床研究中,老年人(年龄>65岁)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与较年轻患者(<65岁)相当。因此,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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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盂肾炎,肾炎,尿路感染,腹膜炎,菌血症,血症 |
阿瑞匹坦胶囊与其它止吐药物联合给药,适用于预防高度致吐性抗肿瘤化疗的初次和重复治疗过程中出现的急性和迟发性恶心和呕吐。(参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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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静注或肌注的第二代头孢菌素。本品对革兰阴性杆菌的抗菌谱比第一代头孢菌素广,对大肠杆菌、肺炎杆菌、奇异变形杆菌、柠檬酸菌属、普罗威登斯氏菌属和肠杆菌属具有类似于头孢孟多的良好抗菌活性,但对吲哚阳性的变形杆菌、摩根氏菌、普罗威登斯氏菌和某些克雷伯菌的活性低于头孢西丁。对流感杆菌的淋球菌,包括产β-内酰胺酶菌株,有满意的活性。与其他第二代头孢菌素一样,假单胞菌属、沙雷氏菌属和不动杆菌属对本品耐药。本品对大多数革兰阳性球菌是有效的。对金葡萄的活性类似于头孢西丁和头孢雷特,但低于头孢孟多、头孢噻吩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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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在使用头孢尼西钠治疗之前,应当进行一次细致的调查以确定病人在过去是否有过对青霉素和先锋霉素的交叉过敏性反应。抗生素在任何表现出过敏症,尤其是由药物引起的过敏症的病人身上都应当谨慎使用。剧烈的过敏性反应可以要求使用肾上腺素和采取其他的紧急措施。对于这种局部麻醉药有过敏反应的病人不应当使用准备好的含有利多卡因的溶液。在使用先锋霉素和其他广谱抗生素之后有报道过出现假膜性结肠炎的情况。对于在使用抗生素之后出现腹泻的病人,考虑到这一诊断是很重要的。2.对于怀孕期间的妇女,如果在迫不得已的情况下要使用本产品,应当 |
本品是一种剂量依赖性 CYP3A4抑制剂,在主要通过CYP3A4代谢的药物的患者中联用时必须慎用;某些化疗药物是通过CYP3A4代谢的(参见药物相互作用)。阿瑞匹坦125 mg/80 mg疗法对CYP3A4的中度抑制作用可使这些同时服用药物的血药浓度升高(参见“药物相互作用”)。 本品与华法林同时使用时,可导致凝血酶原时间的国际标准化比率(INR)明显降低。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治疗的患者,在每个化疗周期开始使用本品的3天给药方案后的两周时间内,特别是在第7-10天,应该密切监测INR(见“药物相互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