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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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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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浙江金华康恩贝生物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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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81 |
国药准字H200573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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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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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上、下泌尿道合并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2.严重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3.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1-2g,每12小时1次。 4.败血症:每次2g,每12小时1次。 5.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所患严重感染:每次2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不全时剂量先给予1~2g负荷剂量,然后再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剂量调整。推荐调整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小于5ml/min者(血液透析者),每次0.5~1g,一日1次,透析后再给予0.25~0.5g的补充剂量。 (2 |
成人一日1-2次,一次1片(600mg),以温开水(≤40℃)溶解后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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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乙酰半胱氨酸口服制剂使用后报告的不良反应见下表。(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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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儿童用药:尚未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老人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实验表明,本品没有致畸作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孕妇不主张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儿童用药:本品仅用于成人。 老年用药:老年患者本品药动学特征无明显改变,一般不调整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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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治疗分泌大量浓稠痰液的慢性阻塞性肺病(COPD),慢性支气管炎(CB)、肺气肿(PE)等慢性呼吸系统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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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本品是合成谷胱甘肽(GSH-)的必需氨基酸,在保持适当的GSH水平方面起着重要的作用,从而有助于保护细胞因体内GSH水平过低而导致细胞毒素损害。 毒理:小鼠经口摄入的LD50为7888mg/Kg,大鼠经口LD50>6000mg/Kg。回复突变试验(Ames试验)显示乙酰半胱氨酸无致突变作用。本品未观察到任何畸作用。在动物生殖毒性研究中,乙酰半胱氨酸250mg/Kg口服对大鼠无生殖毒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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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患有支气管哮喘的病人在治疗期间应密切观察病情,如有支气管痉挛发生应立即终止治疗。药品可能有硫磺气味,这并不是产品变质引起的,而是这种制剂中含有活性成分的一种特征。本品不可直接吞服。溶解后的本晶溶液最好不与其他药物混合服用。本品应保存在小儿不易接触处,本品应在有效期内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