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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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硫酸头孢匹罗。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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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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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59581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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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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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规剂量静脉给药: 1.上、下泌尿道合并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2.严重皮肤及软组织感染:每次1g,每12小时1次。 3.严重下呼吸道感染:每次1-2g,每12小时1次。 4.败血症:每次2g,每12小时1次。 5.中性粒细胞减少患者所患严重感染:每次2g,每12小时1次。肾功能不全时剂量先给予1~2g负荷剂量,然后再根据肌酐清除率进行剂量调整。推荐调整剂量如下: (1)肌酐清除率小于5ml/min者(血液透析者),每次0.5~1g,一日1次,透析后再给予0.25~0.5g的补充剂量。 (2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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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菌素过敏者。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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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体外研究已证实头孢匹罗可通过人的胎盘,因此妊娠期间应禁用本品。试验动物研究尚未发现对于生殖、胚胎或胎儿发育、妊娠过程及围产期、产后发育的直接或间接的有害影响。本品可经人乳排出,故应中止本品治疗或停止喂乳。儿童用药:尚未足够证据说明对于12岁以下儿童什么治疗剂量最为合适。因此不推荐在该年龄组使用本品。老人用药:除非有肾脏损害,否则无需调整剂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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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败血症,呼吸道感染,菌血症,蜂窝组织炎,尿路感染,肾盂肾炎,支气管肺炎,大叶性肺炎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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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