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其他生殖系统感染,囊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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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头孢哌酮钠,舒巴坦钠 |
阿德福韦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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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河南省新谊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方盛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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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23138 |
国药准字H2015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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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其他生殖系统感染,囊炎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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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用药 每12小时给药一次。在严重感染或难治性感染时,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每日剂量可增加到8克(1:1头孢哌酮/舒巴坦,即头孢哌酮与舒巴坦各4克)。病情需要时,接受1:1头孢哌酮/舒巴坦治疗的患者可另外单独增加头孢哌酮的用量,所用剂量应等分,每12小时给药一次。舒巴坦每日推荐最大剂量为4克。 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参见注意事项部分。 3.肾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 肾功能明显降低的患者(肌酐清除率<30毫升/分钟)舒巴坦清除减少,应调整头孢哌酮/舒巴坦的用药方案。肌酐清除率为15~30毫升/分 |
患者必须在有慢性乙型肝炎治疗经验的医生指导下用本品治疗。成人(18-65岁) 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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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青霉素类、舒巴坦、头孢哌酮及其它头孢菌素类抗生素过敏者禁用。 |
一项480例中国HBeAg阳性的代偿性慢性乙型肝炎患者中进行的随机、双盲、安慰剂对照、为期52周的研究,经研究者评估认为与药物有关的不良事件 :疲乏、胃肠道反应(腹部不适、上腹痛、腹泻、恶心、胃部不适)、鼻咽炎、头晕、皮疹、脱发、肝区痛、自发流产、失眠、实验室检查异常(ALT、CPK和ALP升高、中性粒细胞和白细胞减少),任何单个不良事件的总体发生率均≤ (smaller than or equal to) 2%。最常见的为疲乏。唯一的严重不良反应为1例自发流产。 在两项针对HBeAg阳性和阴性的慢性乙型肝炎患者的国际研究中,阿德福韦酯10mg和安慰剂组48周的疗程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本品治疗组的患者中发生率≥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3%的所有与治疗相关的临床不良事件包括 :乏力、头痛、腹痛、恶心、胃肠胀气、腹泻和消化不良。阿德福韦酯10 mg组观察到的实验室结果异常的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但安慰剂组发生肝脏转氨酶升高的比率较高。 在研究437和438研究中,患者分别接受阿德福韦酯10 mg和安慰剂,疗程48周。在延长期的治疗中,492例患者接受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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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曾在大鼠中进行了生殖研究,所用剂量高达人体用量的10倍,未发现其生育能力受到损害,也未发现药物有任何致畸作用。舒巴坦和头孢哌酮均可通过胎盘屏障,但尚未在妊娠妇女中进行过足够的和有良好对照的试验。由于动物生殖研究的结果通常不能预测人体的情况,因此,只有在医生认为必要时孕妇才能使用本品。 哺乳期用药 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分泌到人体的母乳中。尽管只有少量的舒巴坦和头孢哌酮能够进入到母乳中,但哺乳期妇女仍应小心使用本品。儿童用药:本品儿童每日推荐剂量如下: 比例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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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呼吸道感染,泌尿道感染,腹膜炎,胆囊炎,胆管炎,其他腹腔内感染,败血症,脑膜炎,皮肤和软组织感染,骨骼和关节感染,盆腔炎,子宫内膜炎,淋病,其他生殖系统感染,囊炎 |
本品适用于治疗有乙型肝炎病毒活动复制证据,并伴有血清氨基转移酶(ALT或AST)持续升高或肝脏组织学活动性病变的肝功能代偿的成年慢性乙型肝炎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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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头孢哌酮/舒巴坦的抗菌成分为头孢哌酮,为第三代头孢菌素,通过在细菌繁殖期抑制敏感细菌细胞壁粘肽的生物合成而达到杀菌作用。舒巴坦除对奈瑟菌科和不动杆菌外,对其它细菌不具有任何有效的抗菌活性。但用细菌进行的生化研究显示,舒巴坦对由β-内酰胺类抗生素耐药菌株产生的多数重要的β-内酰胺酶具有不可逆性的抑制作用。2.通过对耐药菌全细胞的研究证实,舒巴坦可防止耐药菌对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的破坏,并且舒巴坦与青霉素类和头孢菌素类抗生素具有明显的协同作用。由于舒巴坦可与某些青霉素结合蛋白相结合,因此 |
药效学特征作用机制: nbsp; 阿德福韦是一种单磷酸腺苷的无环核苷类似物,在细胞激酶的作用下被磷酸化为有活性的代谢产物即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阿德福韦二磷酸盐通过下列两种方式来抑制HBV DNA多聚酶(逆转录酶);一是与自然底物脱氧腺苷三磷酸竞争,二是整合到病毒DNA后引起DNA链延长终止。阿德福韦二磷酸盐对HBV DNA多聚酶的抑制常数(Ki)是0.1μM,但对人类DNA多聚酶α和γ的抑制作用较弱,Ki值分别为1.18μM和0.97μM。抗病毒活性: 通过转染HBV的人类干细胞瘤细胞系确定阿德福韦体外抑制50%病毒DNA复制的浓度(IC50)为0.2~2.5uM。阿德福韦与拉米夫定合用在体外表现出附加的抗-HBV活性。耐药性: 对接受阿德福韦酯治疗仍然可检测到血清HBV DNA的患者进行了长期耐药性分析(96~144周),确定了rtN236T和rtA181V变异与阿德福韦耐药有关。体外研究发现rtN236T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4~14倍,产生这种变异的6/6名患者的血清HBV DNA发生反跳。rtA181V变异导致HBV对阿德福韦的敏感性降低2.5~3倍,产生这种变异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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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过敏反应有报道,接受β-内酰胺类或头孢菌素类抗生素治疗的患者可发生严重的、偶可致死的过敏反应。这些过敏反应更易发生在对多种过敏原有过敏史的患者中。一旦发生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并给予适当的治疗。发生严重过敏反应的患者须立即给予肾上腺素紧急处理,必要时应吸氧、静脉给予激素,采用包括气管内插管在内的畅通气道等治疗措施。2.肝功能障碍患者的用药头孢哌酮主要经胆汁排泄。当患者有肝脏疾病和/或胆道梗阻时,头孢哌酮的血清半衰期通常延长并且由尿中排出的药量会增加。即使患者有严重肝功能障 |
使用的剂量不允许超过推荐的剂量。最佳疗程尚未确定。肝功能 : 停止治疗后的肝炎恶化。在停止乙型肝炎治疗(包括用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中,已有报告发生肝炎的急性加重。所以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的患者,必须严密监测肝功能数月,包括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指标。需要时应恢复乙型肝炎的治疗。国外临床试验中,约25%的患者在停止阿德福韦酯治疗后发生肝炎加重(ALT≥ (greater than or equal to) 10倍的正常值上限)。这些事件大多发生于停止治疗后的12周内。这些出现肝炎加重的患者,其HBeAg通常未发生血清转换,表现为ALT升高并重新出现病毒复制。在对肝功能代偿的HBeAg阳性和HBeAg阴性患者进行的研究中,肝炎加重通常不伴有肝功能失代偿的发生。但是,肝病晚期或肝硬化的患者可能发生肝功能失代偿的危险增加。尽管大多数事件看来是自限性的,或在重新开始治疗后缓解,但已有肝炎恶化严重病例的报告,包括个别死亡病例。因此,患者在停止治疗后必须接受密切监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