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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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那曲唑。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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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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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10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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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腺癌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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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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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以下情况:1.绝经前妇女。2.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3.有严重肾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4.有中到重度肝损害病人。5.已知对阿那曲唑及其制剂辅料过敏的病人。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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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肾功障碍:轻度至中度肾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肝功障碍:轻度肝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老人用药:每日一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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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癌,腺癌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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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在对啮齿类动物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中,阿那曲唑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大于100mg/kg/天、腹腔注射大于50mg/kg/天。狗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阿那曲唑大于45mg/kg/天。长期毒性使用大鼠和狗进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未建立阿那曲唑无作用剂量水平,在小剂量组(1mg/公斤/日)和中剂量组(狗3mg/公斤/日,大鼠5mg/公斤/日)下所观察到的反应则同化合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或阿那曲唑酶诱导的特性相关,未有明显毒性作用或变性改变。致突变试验用阿那曲唑进行遗传毒性研究证明其非诱变剂或分裂剂。生殖毒性雌性大鼠口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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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2.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3.本品对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明显影响。但有报道一些病人中有乏力和忧郁症状,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时,病人在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