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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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那曲唑。 |
本品主要成份为亚叶酸钙。其化学名称为:N-[4-[(2-氨基-5-甲酰基-1,4,5,6,7,8-六氢-4-氧代-6-碟啶基)甲基]氨基]苯甲酰基-L-谷氨酸钙盐五水合物。分子式:C20H21CaN7O7·5H2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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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苏恒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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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10 |
国药准字H200004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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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腺癌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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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
1.作为甲氨蝶呤的“解救”疗法,一般采用的剂量为5-15mg(1/3~1片),口服每6-8小时一次,连续2日。根据血药浓度测定结果控制甲氨蝶呤血药浓度在5×10-8mol/L以下。2.作为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每日口服剂量5-15mg(1/3~1片),视中毒情况而定。3.用于巨幼细胞贫血,每日口服15mg(1片)。4.与氟尿嘧啶合用时,口服20-30mg/m2体表面积,在氟尿嘧啶用药半小时后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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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以下情况:1.绝经前妇女。2.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3.有严重肾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4.有中到重度肝损害病人。5.已知对阿那曲唑及其制剂辅料过敏的病人。 |
很少见,偶见皮疹、荨麻疹或哮喘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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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肾功障碍:轻度至中度肾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肝功障碍:轻度肝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老人用药:每日一次,每次1片。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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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癌,腺癌 |
1.主要用作叶酸拮抗剂(如甲氨蝶呤、乙胺嘧啶或甲氧苄啶等)的解毒剂。2.用于预防甲氨蝶呤过量或大剂量治疗后所引起的严重毒性作用。3.由叶酸缺乏所引起的巨幼细胞性贫血。4.与氟尿嘧啶联合应用时,用于治疗晚期结肠癌、直肠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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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在对啮齿类动物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中,阿那曲唑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大于100mg/kg/天、腹腔注射大于50mg/kg/天。狗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阿那曲唑大于45mg/kg/天。长期毒性使用大鼠和狗进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未建立阿那曲唑无作用剂量水平,在小剂量组(1mg/公斤/日)和中剂量组(狗3mg/公斤/日,大鼠5mg/公斤/日)下所观察到的反应则同化合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或阿那曲唑酶诱导的特性相关,未有明显毒性作用或变性改变。致突变试验用阿那曲唑进行遗传毒性研究证明其非诱变剂或分裂剂。生殖毒性雌性大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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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2.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3.本品对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明显影响。但有报道一些病人中有乏力和忧郁症状,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时,病人在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过敏体质者慎用;3.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象;4. 与叶酸拮抗剂同用,应先于后者给药46小时;5. 用药期间应避免饮酒;6. 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