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乳腺癌,腺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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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那曲唑。 |
芦荟、苦参、白芷、白鲜皮、苍耳子、地肤子、黄柏、艾叶、石菖蒲、当归、皂荚。辅料为苯甲酸钠,桉油,茉莉香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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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四川森科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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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33110 |
国药准字B200200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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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乳腺癌,腺癌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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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1.成人(包括老年人):口服,每日一次,每次1片。 2.儿童: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 3.肾功能损害:轻度至中度肾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4.肝功能损害:轻度肝功能损害患者不用调整剂量。 5.对于早期乳腺癌,推荐的疗程为5年。 |
外用。每次取本品约30ml,涂擦患处,轻揉2-3分钟,用温水冲洗干净,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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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以下情况:1.绝经前妇女。2.妊娠期或哺乳期妇女。3.有严重肾损害的病人(肌酐清除率<20ml/min)。4.有中到重度肝损害病人。5.已知对阿那曲唑及其制剂辅料过敏的病人。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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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禁用于孕妇或哺乳期妇女。儿童用药:本药不推荐儿童服用。肾功障碍:轻度至中度肾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肝功障碍:轻度肝损害不用调整剂量。老人用药:每日一次,每次1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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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乳腺癌,腺癌 |
清热除湿,祛风止痒。用于儿童湿疹、热痱、荨麻疹,证属实热证或风热证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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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急性毒性在对啮齿类动物进行的急性毒性试验中,阿那曲唑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大于100mg/kg/天、腹腔注射大于50mg/kg/天。狗的半数致死量为口服阿那曲唑大于45mg/kg/天。长期毒性使用大鼠和狗进行多次给药毒性试验,未建立阿那曲唑无作用剂量水平,在小剂量组(1mg/公斤/日)和中剂量组(狗3mg/公斤/日,大鼠5mg/公斤/日)下所观察到的反应则同化合物本身的药理作用或阿那曲唑酶诱导的特性相关,未有明显毒性作用或变性改变。致突变试验用阿那曲唑进行遗传毒性研究证明其非诱变剂或分裂剂。生殖毒性雌性大鼠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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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中度到重度肝损害及重度肾损害病人,尚无有关阿那曲唑片应用的安全性方面的资料。2.当对激素水平产生怀疑时,闭经应考虑是激素平衡破坏所致。3.本品对病人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无明显影响。但有报道一些病人中有乏力和忧郁症状,在上述症状持续出现时,病人在驾车和操作机械时应特别注意。 |
1. 请遵医嘱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口腔;3. 皮肤破损处慎用;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