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肾虚精亏,气血虚弱,健忘,遗泄,肾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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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鹿尾(去毛)、鹿茸(酒蒸)、龟甲胶、鹿角胶、巴戟天(盐蒸)、杜仲(微炒)、桑螵蛸(盐蒸)、莲须、冬虫夏草、蛤蚧(去头、鳞)、党参(蒸)、黄芪、当归(酒蒸)等24味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氧氟沙星,辅料为玻璃酸钠、卡波姆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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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内蒙古九郡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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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19994026 |
国药准字H109401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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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肾虚精亏,气血虚弱,健忘,遗泄,肾虚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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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3克,一日3次。 |
局部用药,涂于眼睑内。一日3次,一次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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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孕妇禁用。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 |
偶尔有一过性刺激症状,不影响用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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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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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肾虚精亏,气血虚弱,健忘,遗泄,肾虚 |
适用于治疗细菌性结膜炎、角膜炎、角膜溃疡、泪囊炎、术后感染等外眼感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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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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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油腻食物。2.外感或实热内盛者不宜服用。3.高血压、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本品宜饭前服用。5.服用二周后症状无改善,或症状加重,或出现新的严重症状,应立即停药并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本品不宜长期使用。 2.用中出现过敏症状,应立即停止使用。 3.用药时管口勿接触眼部。 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5.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