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征,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症,小儿手淫,小儿自渎,小儿常染色体显性小脑性共济失调,帕金森病性痴呆,震颤麻痹性痴呆,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综合征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苯海索。 |
苍术、陈皮、厚朴(姜制)、白芷、茯苓、大腹皮、生半夏、甘草浸膏、广藿香油、紫苏叶油。 |
|
生产企业 |
北京中新制药厂 |
太极集团重庆涪陵制药厂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2198 |
国药准字Z50020409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征,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症,小儿手淫,小儿自渎,小儿常染色体显性小脑性共济失调,帕金森病性痴呆,震颤麻痹性痴呆,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综合征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
用法用量 |
口服。1.帕金森病﹑帕金森综合征,开始一日1~2mg,以后每3~5日增加2mg,至疗效最好而又不出现副反应为止,一般一日不超过10mg,分3~4次服用,须长期服用。极量一日20mg。2.药物诱发的锥体外系疾患,第一日2~4mg,分2~3次服用,以后视需要及耐受情况逐渐增加至5~10mg。老年患者应酌情减量。 |
口服。一次5~10毫升,一日2次,用时摇匀。 |
|
副作用 |
青光眼,尿潴留,前列腺肥大患者。 |
本品可能引起恶心、呕吐、皮疹、瘙痒、头晕等。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慎用。老人用药:老年人长期应用容易促发青光眼。伴有动脉硬化者,对常用量的抗帕金森病药容易出现精神错乱、定向障碍、焦虑、幻觉及精神病样症状,应慎用。 |
|
|
成分 |
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征,小儿情感交叉擦腿综合症,小儿手淫,小儿自渎,小儿常染色体显性小脑性共济失调,帕金森病性痴呆,震颤麻痹性痴呆,帕金森病,症状性帕金森综合症,帕金森综合征 |
解表化湿,理气和中。用于外感风寒、内伤湿滞或夏伤暑湿所致的感冒,症见头痛昏重、胸膈痞闷、脘腹胀痛、呕吐泄泻;胃肠型感冒见上述证候者。 |
|
药理作用 |
本品为中枢抗胆碱抗帕金森病药,作用在于选择性阻断纹状体的胆碱能神经通路,而对外周作用较小,从而有利于恢复帕金森病患者脑内多巴胺和乙酰胆碱的平衡,改善患者的帕金森病症状。 |
||
注意事项 |
1幽门十二指肠梗阻、消化性溃疡所致幽门狭窄、膀胱颈狭窄、甲状腺功能亢进、心血管病、高血压以及下呼吸道感染(包括哮喘)者不宜用本品。2对其他乙醇胺类高度过敏者,对本品也可能过敏。3应用本药后避免驾驶车辆、高空作业或操作机器。4肾功能衰竭时,给药的间隔时间应延长。5本品的镇吐作用可给某些疾病的诊断造成困难。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饮食宜清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