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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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乌梅或乌梅肉、黄连、干姜、木香、罂粟壳、延胡索。 |
本品主要成份为柳胺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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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钓鱼台医药集团吉林天强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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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74 |
国药准字H220240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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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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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每日三次,每次6粒。 |
口服。一次0.25~0.5g(1~2粒),一日3次,餐前服用。可随年龄、症状,适当增减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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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用药后偶有荨麻疹样皮肤反应或恶心等消化道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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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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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儿童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尤其是高龄患者应减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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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肝脾不和,泻痢腹痛,慢性非特异性溃疡性结肠炎见上述证候者。 |
用于胆囊炎、胆道炎、胆石症及胆道手术后综合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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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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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辛辣、油腻等刺激性食物。 2、运动员慎用。 |
1.长期使用本品可增加外周血小板的数量。 2.如治疗中有反复胆绞痛发作,应停药。 3.本品不能溶解胆色素结石、混合结石及不透X线的结石。 4.有药物过敏史患者慎用。用药中如出现过敏反应,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