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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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山楂、葛根、玫瑰花。 |
本品为竹子加热后沥出的液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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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西安阿房宫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民济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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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B20020270 |
国药准字Z3602194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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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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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日2次;6个月至3岁儿童,一次5毫升;3~6岁儿童,一次10毫升;6至12岁儿童,一次20毫升。 |
口服。一次15~30ml,一日2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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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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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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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开胃健脾,解肌生津。用于儿童纳呆食少的厌食症。 |
清热化痰。用于肺热咳嗽痰多,气喘胸闷,中风舌强,痰涎壅盛,小儿痰热惊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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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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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4.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5.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6.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3. 忌食辛辣、油腻食物;4. 服用一周症状无改善,应去医院就诊;5.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