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老年人酒精性心脏病,老年酒精诱发性心肌病,老年慕尼黑啤酒心脏,疾病恐怖,疾病恐怖症,痒点,蔬菜皮炎,菜农皮炎,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恋物癖,癫痫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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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地西泮。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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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长江药业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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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2580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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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老年人酒精性心脏病,老年酒精诱发性心肌病,老年慕尼黑啤酒心脏,疾病恐怖,疾病恐怖症,痒点,蔬菜皮炎,菜农皮炎,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恋物癖,癫痫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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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成人常用量: (1)抗焦虑:一次2.5~10mg,一日2~4次。 (2)镇静:一次2.5~5mg,一日3次。 (3)催眠:5~10mg睡前服。 (4)急性酒精戒断:第一日一次10mg,一日3~4次,以后按需要减少到一次5mg,每日3~4次。 2.小儿常用量:6个月以下不用,6个月以上,一次1~2.5mg或按体重40~200μg/kg或按体表面积1.17~6mg/m2,每日3~4次,用量根据情况酌量增减。最大剂量不超过10mg。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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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妊娠期妇女﹑新生儿禁用。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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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在妊娠三个月内,本药有增加胎儿致畸的危险,孕妇长期服用可成瘾,使新生儿呈现撤药症状激惹﹑震颤﹑呕吐﹑腹泻;妊娠后期用药影响新生儿中枢神经活动。分娩前及分娩时用药可导致新生儿肌张力较弱,应禁用。2.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儿童用药:幼儿中枢神经系统对本药异常敏感,应谨慎给药。老人用药:老年人对本药较敏感,用量应酌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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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老年人酒精性心脏病,老年酒精诱发性心肌病,老年慕尼黑啤酒心脏,疾病恐怖,疾病恐怖症,痒点,蔬菜皮炎,菜农皮炎,偏执状态,偏执性精神病,偏执性精神障碍,恋物癖,癫痫性精神障碍,癫痫所致精神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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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长效苯二氮卓类药。苯二氮卓类为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可引起中枢神经系统不同部位的抑制,随着用量的加大,临床表现可自轻度的镇静到催眠甚至昏迷。本类药的作用部位与机制尚未完全阐明,认为可以加强或易化γ-氨基丁酸(GABA)的抑制性神经递质的作用,GABA在苯二氮卓受体相互作用下,主要在中枢神经各个部位,起突触前和突触后的抑制作用。本类药为苯二氮卓受体的激动剂,苯二氮卓受体为功能性超分子(supramolecular)功能单位,又称为苯二氮卓-GABA受体-亲氯离子复合物的组成部分。受体复合物位于神经细胞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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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苯二氮?类药物过敏者,可能对本药过敏。2.肝肾功能损害者能延长本药清除半衰期。3.癫?患者突然停药可引起癫?持续状态。4.严重的精神抑郁可使病情加重,甚至产生自杀倾向,应采取预防措施。5.避免长期大量使用而成瘾,如长期使用应逐渐减量,不宜骤停。6.对本类药耐受量小的患者初用量宜小。以下情况慎用:1.严重的急性乙醇中毒,可加重中枢神经系统抑制作用。2.重度重症肌无力,病情可能被加重。3.急性或隐性发生闭角型青光眼可因本品的抗胆碱能效应而使病情加重。4.低蛋白血症时,可导致易嗜睡﹑难醒。5.多动症者可有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