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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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对乙酰氨基酚(C8H9NO2)0.3g,含磷酸可待因(C18H21NO3?H3PO4?H2O)15mg。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每片含微粒化、纯化的黄酮类化合物500mg,其中地奥司明450mg,以橙皮甙形式表示的黄酮类成份5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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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国药集团工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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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0930044 |
国药准字J201401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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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
1.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 2.急性痔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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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1次1片,1日3次,中度癌症疼痛必要时可由医生决定适当增加。2.7~12岁儿童按体重相应减量,连续使用一般不超过5天。 |
服药剂量:常用剂量为每日2片;当用于急性痔发作时,前四天每日6片,以后三天,每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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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过敏者,呼吸抑制及有呼吸道梗阻性疾病,尤其是哮喘发作的患者应禁用。2.多痰患者禁用,以防因抑制咳嗽反射,使大量痰液阻塞呼吸道,继发感染而加重病情。 |
按照发生率对报道的不良反应或事件分类如下:很常见(≧1/10);常见(≧1/100~<1/10);不常见(≧1/1000~1/100);罕见(≧1/10,000~<1/10,00);极罕见(<1/10000),未知(从现有资料中很难估计) 神经系统疾病: 罕见:头晕、头痛、不适 胃肠道疾病: 常见:腹泻、消化不良、恶心、呕吐 不常见:结肠炎 皮肤和皮下组织疾病: 罕见:皮疹、瘙痒症、荨麻疹 未知:单独出现的面部、唇、眼睑水肿、除外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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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透过胎盘而影响胎儿,如使胎儿成瘾,引起新生儿的戒断症状等。2.本品所含两主药均可自乳汁排出,哺乳期妇女及孕妇应慎用。儿童用药:7岁以下儿童不宜使用。老人用药:老年患者慎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1.妊娠:研究未发现任何致畸作用,且无对人体有害作用的报道。 2.哺乳:尚无本品分泌至母乳的资料,哺乳期妇女应避免使用本品。 3.生育:生殖毒性研究显示本品对雄性和雌性大鼠生育能力没有影响(详见 儿童用药:儿童用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尚未确定。 老年用药:参见其他项下内容,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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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胸骨骨折,四肢血栓性浅静脉炎,胫腓骨干骨折,踝部骨折,股骨颈骨折,神经卡压综合征,骨肉瘤,成骨肉瘤,骨源性肉瘤,原发恶性梭形细胞肿瘤,癌痛,痛经,颅骨缺损,癌 |
1.静脉淋巴功能不全相关的各种症状(腿部沉重、疼痛、晨起酸胀不适感) 2.急性痔发作有关的各种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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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有镇痛作用,并有一定的解热、镇咳作用。两药通过不同的作用机制而发挥镇痛效果。对乙酰氨基酚成分主要通过抑制前列腺素的合成(抑制前列腺素合成酶)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而产生镇痛作用,后者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他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解热作用是通过下视丘体温调节中枢产生周围血管扩张,通过增加皮肤的血流、出汗及热散失而起作用。磷酸可待因为吗啡的甲基衍生物,对延脑的咳嗽中枢有直接抑制作用,镇咳作用强而迅速,强度约为吗啡的1/4。此外,还有镇痛和镇静作用,镇痛作用强度约为吗 |
本品为血管保护和毛细血管稳定剂。 1.药理作用 药物以下列方式对静脉血管系统发挥其活性作用 -在静脉系统,降低静脉扩张性和静脉血淤滞 -在微循环系统,是毛细血管壁渗透能力正常化并增强其抵抗性。 2.临床药理学 采用双盲对照研究方法,验证和定量显示药物对静脉血流动力学的作用,结果表明其具有上述药理学特性。 -剂量-效应关系 采用测量静脉体积描记法的参数包括:容量、扩张剂和排空速率,已经确定其具有统计学意义的剂量-效应之量效关系。服用2片可得到最佳量效比值。 -静脉张力性作用 爱脉朗能增强静脉张力:采用水银张力计测定静脉闭塞体积描计法,参数的变化显示了其排空速率降低。 -微循环作用 在患毛细血管脆性症的病人,进行双盲对照研究,用血管张力测量法(Angiosterromerry)测量其脆性变化:爱脉朗改善毛细血管脆性的作用,和安慰剂之间的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临床试验 双盲安慰剂对照试验证实了本产品在静脉学方面的活性作用,对治疗慢性下肢静脉功能不全(功能性和器质性者)的治疗作用。 毒理研究 小鼠、大鼠和猴急性口服比人治疗剂量高180倍的剂量未见毒性和致死作用,且未导致行为、生物学、解剖学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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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长期使用后身体可产生一定程度的耐受性。2.不明原因的急腹症﹑腹泻,应用本品后可能掩盖真相造成误诊,故应慎重。3.下列情况慎用:乙醇中毒﹑肝病或毒性肝炎,肾功能不全,支气管哮喘,胆结石,颅脑外伤或颅内病变,前列腺肥大等。4.长期大量应用本品时,特别是肝功能异常者,应定期测定肝功能及血象。5.如有必要较长期连续用药时,应遵医嘱。6.参阅对乙酰氨基酚与可待因项下的注意事项。 |
本品治疗急性痔发作不能替代其它肛门疾病治疗。如果症状不能迅速消除,应进行直肠检查并对本治疗方案进行重新审查。 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影响:没有进行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的研究。但根据黄酮类化合物的整体安全性,本品对驾驶和机械操作能力没有影响或影响可以忽略不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