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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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哌立松。 |
本品每片含主要成份维生素C100毫克,辅料为淀粉、糊精、预胶化淀粉、酒石酸、硬脂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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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华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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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6 |
国药准字H420206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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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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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用于补充维生素C:成人一日1片。用于治疗维生素C缺乏:成人一次1~2片,一日3次;儿童一日1~3片。至少服2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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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
1.长期服用每日2~3g可引起停药后坏血病。2.长期应用大量维生素C偶可引起尿酸盐、半胱氨酸盐或草酸盐结石。3.大量应用(每日用量1g以上)可引起腹泻、皮肤红而亮、头痛、尿频(每日用量600mg以上时)、恶心呕吐、胃痉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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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老人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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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用于预防坏血病,也可用于各种急慢性传染疾病及紫癜等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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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 |
本品参与机体内抗体及胶原形成,组织修补(包括某些氧化还原作用),苯丙氨酸、酪氨酸、叶酸的代谢,铁、碳水化合物的利用,脂肪、蛋白质的合成,以及维持免疫功能,羟化5-羟色胺,保持血管的完整,并促进非血红素铁的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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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
1. 避免与热、光、潮湿接触;2. 服用后不宜立即饮茶或咖啡;3. 过量服用可能导致腹泻;4.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