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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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哌立松。 |
丹参、灵芝、葛根、杜仲、三七、白薇、降香、红花、川芎、仙人掌、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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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云南永孜堂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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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6 |
国药准字Z200254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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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理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等;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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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2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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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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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老人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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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理气活血,通络止痛。用于气滞血瘀引起的胸痹,证见胸闷,胸痛,心悸等;冠心病心绞痛属上述症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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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 |
参七心疏胶囊的组方具有: 1.增加冠脉血流量、改善心肌代谢、改善脑供血不足等作用,并具有清除自由基,抑制脂过氧化、调节血脂(降低总胆固醇、甘油三脂、低密度脂蛋白水平,升高密度脂蛋白水平)稳定动脉粥样硬化斑块,修复受损的血管内皮细胞,改善和恢复动脉血管内皮功能; 2.抑制血小板聚集,降低血液粘稠度,防止血栓形成等多种药理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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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
孕妇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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