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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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哌立松。 |
本品主要成份及化学名称为枸橼酸铋钾,其为一种组成不定的含铋复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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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悦康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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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6 |
国药准字H200454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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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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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每日4次,每次1袋,餐前半小时与睡前用开水送服。或一日2次,早晚各服2次。连续服2或4周为一个疗程(联合或单用时)。如再继续服用,应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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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
本品无明显不良反应,服药后口中可能带有氨味,并可使舌、粪便染成黑色,个别病人服用时可出现恶心、便秘等消化道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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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老人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禁用,哺乳期妇女遵医嘱。儿童用药:遵医嘱。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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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本品用于胃和十二指肠溃疡,满血浅表性胃炎以及伴有幽门螺旋杆菌感染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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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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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
1.本品不宜大剂量长期服用,当血铋浓度超过0.1μg/ml时,有可能导致铋性脑病。 2.服药前后半小时和服用本品时不宜同时服用制酸药和食用高蛋白饮食(如牛奶等)及其他碱性药物,因牛奶和制酸药可干扰其作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