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哌立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门冬氨酸钾和门冬氨酸镁。 |
|
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6 |
注册证号H20130595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肋治疗。 |
|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餐后服用,常规用量为每次1-2片,每日3次;根据具体情况剂量可增加至每次3片,每日3次。 |
|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
大剂量可能引致腹泻。尚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停药后即恢复。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老人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变。 |
|
成分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肋治疗。 |
|
药理作用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 |
||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
1. 高钾血症、高镁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期间定期监测血钾、血镁水平;5. 与保钾利尿药合用时需注意钾摄入过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