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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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乙哌立松。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醋酸环丙孕酮2毫克、炔雌醇0.035毫克。辅料为:乳糖、淀粉、微晶纤维素、请病假纤维素、硬脂酸镁、微粉硅胶、胃溶型薄膜包衣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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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志远广和制药有限公司 |
浙江仙琚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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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0106 |
国药准字H200654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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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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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饭后口服,通常成人一次1袋,一日3次。或遵医嘱。 |
口服。于每次月经出血的第一天开始服药,从药盒中取出标记该周星期日期的药片始用,以后每天按顺序服用,直至服完21片,随后7日不服药。即使月经为停止也要在第8天开始服用下一盒药,应在每天大约相同的时间服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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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严重肝、肾功能障碍者,伴有休克者,哺乳期妇女禁用。 |
常见的有恶心、呕吐、头痛、乳房痛、经间少量出血;较少见的有抑郁、皮疹及不能耐受隐形眼镜;较严重的不良反应尚有血栓形成、高血压、肝病、黄疸以及过敏反应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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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1.对孕妇及可能怀孕的妇女,应在判断其在治疗上的益处高于风险时,方可用药。 2.哺乳期妇女应避免用药,必须用药时,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在儿童的安全性尚未确立(使用经验不足)。老人用药:一般情况下老年患者的生理功能有所降低,故应采取减量和加强观察等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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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肌张力异常,肌张力障碍,肌张力异常综合征,小儿重症肌无力,小儿假麻痹性重症肌无力,小儿重症肌无力症,肝性脊髓病,门-腔分流性脊髓病,髂骨致密性骨炎,致密性髂骨炎,神经卡压综合征,先天,关节周围炎 |
用于女性口服避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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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文献资料表明,本品能同时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和血管平滑肌,缓和骨骼肌紧张并改善血液,通过改善各种肌紧张症状、抑制脊髓反射,并作用于γ—系,减轻肌梭的灵敏度,从而缓解骨骼肌的紧张,并且通过扩张血管而显示改善血流的作用,从多方面阻断肌紧张亢进→循环障碍→肌痛疼→肌紧张亢进,这种骨骼肌紧张的恶性循环。本品急性和长期毒性实验未观察到明显的毒性反应。小鼠口服LD50为668.7mg/kg,静注LD50为41.98mg/kg,实验值与文献值基本一致。动物实验结果表明,本品无抗原性,无致突作用,无生殖毒性,亦不产生身体或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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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肝功能障碍患者,孕妇慎用。2.若出现四肢无力,站立不稳,嗜睡等症状时,应减少或停止用药。3.用药期间不宜从事驾驶车辆等危险性机械操作。4.用药期间应注意观察血压,肝功能,肾功能与血象的情况。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者禁用;3.未确诊的阴道出血患者禁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5.血栓性疾病患者禁用;6.定期检查血压和肝功能;7.糖尿病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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