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硬脑脊膜肉瘤,硬脑膜肉瘤,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脊髓小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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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胞磷胆碱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蛋白琥珀酸铁,系酪蛋白经琥珀酸酐酰化后与三氧化铁络合制得的产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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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哈药集团三精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济川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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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3928 |
国药准字H201430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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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硬脑脊膜肉瘤,硬脑膜肉瘤,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脊髓小脑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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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静脉滴注:一日0.25~0.5g,用5%或10%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缓缓滴注,每5~10日为一疗程;单纯静脉注射:每次100~200mg。肌肉注射:一日0.1~0.3g,分1~2次注射。 |
饭前口服。成人:每日1~2支(相当于三价铁40~80mg),遵医嘱分两次在饭前口服。儿童:每日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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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对人及动物均无明显的毒性作用,对呼吸、脉搏、血压无影响,偶有一过性血压下降、失眠、兴奋及给药后发热等,停药后即可消失。 |
偶有发生。尤其用药过量时易发生胃肠功能紊乱(如腹泻、结肠痉挛、恶心、呕吐、上腹部疼痛),在减量或停药后可消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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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剂量根据病情和年龄适当增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儿童用药:儿童每天按体重1.5ml/kg(相当于每天三价铁4ml/kg体重),应遵医嘱分两次于饭前口服。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研究,且无可靠参考文献。但预计不存在限制本品在老人使用的特殊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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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出血性休克和脑病综合征,Newcastle综合征,头-面血管瘤综合征,Sturge-Weber综合征,脑三叉神经血管瘤病,脑膜瘤,脑脊膜瘤,硬脑脊膜肉瘤,硬脑膜肉瘤,脊髓小脑变性症,脊髓小脑共济失调,脊髓小脑 |
绝对和相对缺铁性贫血的治疗,由于铁摄入量不足或吸收障碍、急性或慢性失血以及各种年龄患者的感染所引起的隐性或显性缺铁性贫血的治疗,妊娠与哺乳期贫血的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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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为核苷衍生物,通过降低脑血管阻力,增加脑血流而促进脑物质代谢,改善脑循环。另外,可增强脑干网状结构上行激活系统的机能,增强锥体系统的机能,改善运动麻痹,故对促进大脑功能的恢复和促进苏醒,有一定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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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脑出血急性期不宜大剂量应用。肌注一般不采用,若用时应经常更换注射部位。 |
1.在开始治疗前,应先找出产生贫血的原因。 2.本品尤其适用于妊娠与哺乳期妇女贫血的治疗。 3.本品不会影响病人的反应(驾驶及机器的操作)。 4.本品不会引起成瘾性,除了持续性出血、月经过多及怀孕外,不应服用本品超过六个月。 5.本品应放在孩子不能触及的地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