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胆固醇沉着症,血脂异常,胆固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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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氟伐他汀那,其化学名为:[R,S-(E)]-(±)-7-[3-(4-氟苯基)-1-(1-甲基乙基)-1氢-吲哚-2-基]-3,5-二羟-6-庚酸钠。) |
穿心莲、溪黄草、苦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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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北京诺华制药有限公司 |
广东万年青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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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517 |
国药准字Z440231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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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胆固醇沉着症,血脂异常,胆固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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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在开始本品治疗前及治疗期间,患者必须坚持低胆固醇饮食。1常规剂量推荐剂量为20或40毫克(1粒或2粒),每日一次,晚餐时或睡前吞服。要根据个体对药物和饮食治疗的反映以及公认的治疗指南来调整剂量。胆固醇极高或对药物反映不佳者,可增加剂量至40毫克(2粒)每日两次。给药后,四周内达到最大将LDL胆固醇作用。长期服用持续有效。2肾功能不全患者的剂量由于本品几乎完全由肝脏清楚,又有不到6%的药物进入尿液,因此,对轻至中度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必调整计量。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不能用本品治疗。 |
口服。一次3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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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氟伐他汀或药物的其它任何成份过敏的患者。活动性肝病或持续的不能解释的转氨酶升高的患者。怀孕和哺乳期妇女以及未采取可靠避孕措施的育龄妇女。严重肾功能不全的患者。 |
恶心、呕吐、腹痛、腹泻、皮疹、头晕、头痛、乏力、过敏样反应、过敏性休克、全身抽搐、失眠、心悸、呼吸困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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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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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胆固醇沉着症,血脂异常,胆固醇,家族性高胆固醇血症, |
清热,祛湿,利胆。用于肝胆湿热所致的胁痛、口苦;急性胆囊炎、胆管炎见上述证候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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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一个全合成的降胆固醇药物,为羟甲戊二酰辅酶A(HMG-Coa)还原酶抑制剂,可将HMG-CoA转化为3-甲基-3,5-二羟戊酸。本品的作用部位在肝脏,具有抑制内源性胆固醇的合成,降低肝细胞内胆固醇的含量,刺激低密度脂蛋白(LDL)受体的合成,提高LDL微粒的摄取,降低血浆总胆固醇浓度的作用。对年龄35-75岁患轻-中度胆固醇血症(基线LDL-C为115-190mg/dl,或3.0-4.9mmol/l)及冠状动脉性心脏病(CHD)的男、女患者,采用定量冠状动脉造影术进行该品对冠状动脉粥样硬化的研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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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肝功能:象其他降低胆固醇的药物一样,要在开始服用氟伐他汀之前及治疗期间定期检查肝功能。如果谷丙转氨酶(AST)或谷草转氨酶(ALT)持续升高大于正常高限的3倍或以上,必须停药。有个别关于可能是药物一发起肝炎的报告。要求慎用于有肝病史或大量饮酒的或者。2骨骼肌功能:服用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的患者有发生肌病(包括肌炎和横纹肌溶解症)的报告。 |
1.非肝胆湿热症患者,如脾胃虚寒证等不宜使用。 2.过敏体质者慎用。 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如使用应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4.合并胆道梗阻时不宜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病情变化,如发热,黄疸、上腹痛等症加重时应及时请外科诊治。6.本品中苦木有小毒,不宜久服。 7.本品疗程建议不超过2周。 8.服药期间饮食宜清淡,忌食油腻及辛辣食物,并戒酒。 9.孕妇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