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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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尼可地尔。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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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石家庄市和平制药厂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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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3024126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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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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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片,一日3次;症状改善不明显时可增加剂量:一次2片,一日3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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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青光眼患者禁用。2.严重肝﹑肾疾病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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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慎用。儿童用药:一般不用。老人用药:年老体弱者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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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冠心病,心绞痛,劳力型﹑自发型﹑梗死后或混合型心绞痛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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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属硝酸酯类化合物,具有阻止细胞内钙离子游离,增加细胞膜对钾离子的通透性,扩张冠状血管,持续性增加冠状动脉血流量,抑制冠状动脉痉挛的作用,在扩张冠状血管时,并不影响血压、心率、心肌收缩力以及心肌耗氧量。2.本品还具有抑制血小板聚集防止血栓形成的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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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慎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