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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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γ—氨基丁酸37.5mg、氯化胆碱37.5mg、谷维素12.5mg、维生素E7.5mg、维生素B11.25mg、烟酸1.25mg、三七粉50mg、丹参浸膏37.5mg、刺五加浸膏25mg、何首乌浸膏20mg、石菖蒲浸膏3.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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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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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50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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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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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 1.一次2粒,一日3次。 2.严重者可增加至一次3—4粒。4—8周为一疗程。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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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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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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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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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药理: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具有提高小鼠记忆力及常压耐缺氧能力的作用,能逆转因东莨菪碱而引起的小鼠记忆力减退,能延长异戊巴比妥钠对小鼠睡眠时间及延长小鼠脑循环障碍性缺氧环境,同时能延长小鼠机体耗氧量以适应缺氧环境,同时能延长小鼠寿命。2.毒理:一次性给予小鼠相当于成人口服剂量1250倍的本品,未见异常反应。家兔亚急性毒性试验表明,按2.2g/kg剂量每日给药一次,连续灌胃给药2个月,本品对实验动物的血常规无改变,脑、心、肝、肺、肾、胃、十二指肠等重要脏器未见病理性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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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