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主要组份为γ—氨基丁酸37.5mg、氯化胆碱37.5mg、谷维素12.5mg、维生素E7.5mg、维生素B11.25mg、烟酸1.25mg、三七粉50mg、丹参浸膏37.5mg、刺五加浸膏25mg、何首乌浸膏20mg、石菖蒲浸膏3.5mg。 |
本品主要成份为阿托伐他汀钙。 |
|
生产企业 |
广州白云山制药股份有限公司广州白云山制药总厂 |
北京嘉林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44024250 |
国药准字H19990258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用法用量 |
口服。 1.一次2粒,一日3次。 2.严重者可增加至一次3—4粒。4—8周为一疗程。 |
口服,常用起始剂量10mg每日1次,最大剂量80mg每日1次,可在一日的任何时间服用,不受进餐影响。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下列严重不良反应在本说明书其他部分另有详细描述;横纹肌溶解与肌病(见【注意事项】):肝酶异常(见【注意事项】):临床不良反应:临床试验实施过程中受试者病情复杂,因此两种不同药物在临床研究中获得的不良反应发生率不能直接进行比较,同时可能不能反映临床实践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阿托伐他汀安慰剂对照临床试验共纳入16066名患者(立普妥n=8755,安慰剂n=7311,年龄从10岁到93岁,39%为女性;91%为高加索白人,3%为黑人,2%为亚洲人,4%为其他人种),中位治疗期为53周;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阿托伐他汀组和安慰剂组分别有9.7%和9.5%患者因不良反应停药。导致患者停药且立普妥组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组最常见的5种不良反应分别是:肌痛(0.7%),腹泻(0.5%),恶心(0.4%),ALT升高(0.4%)和肝酶升高(0.4%)。在不考虑因果关系的情况下,立普妥安慰剂对照试验(n=8755)中最常见(≥2%)且发生率高于安慰剂的不良反应依次为:鼻咽炎(8.3%),关节痛(6.9%),腹泻(6.8%),四肢痛(6.0%)和泌尿道感染(5.7%)。表1总结了17项安慰剂对照试验中8755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或遵医嘱。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人用药:尚不明确 |
|
|
成分 |
脑动脉硬化症,脑中风后遗症,脑外伤后遗症,脑功能衰退 |
高胆固醇血症、冠心病。详见说明书。 |
|
药理作用 |
1.药理:动物实验表明,本品具有提高小鼠记忆力及常压耐缺氧能力的作用,能逆转因东莨菪碱而引起的小鼠记忆力减退,能延长异戊巴比妥钠对小鼠睡眠时间及延长小鼠脑循环障碍性缺氧环境,同时能延长小鼠机体耗氧量以适应缺氧环境,同时能延长小鼠寿命。2.毒理:一次性给予小鼠相当于成人口服剂量1250倍的本品,未见异常反应。家兔亚急性毒性试验表明,按2.2g/kg剂量每日给药一次,连续灌胃给药2个月,本品对实验动物的血常规无改变,脑、心、肝、肺、肾、胃、十二指肠等重要脏器未见病理性变化。 |
||
注意事项 |
本品性状发生改变禁止使用。 |
1. 肝功能异常患者慎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3. 肌病患者慎用;4. 定期监测肝功能和肌酸激酶;5. 避免与葡萄柚汁同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