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神经官能性表皮剥脱,神经官能症性表皮剥脱,神经性表皮剥蚀,恐缩症,缩阳症,缩阴病,癔症性失声,强迫症,抑郁症,神经衰弱,癔症,恐惧症,焦虑症,更年期综合症,睡眠障碍,老年期抑郁障碍,老年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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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柴胡,郁金,栀子(炒),胆南星,茯苓,石菖蒲,远志(制),百合,酸枣仁(炒),龙齿,浮小麦,甘草(炙)等16味。 |
丁香叶,细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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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平正和制药有限公司 |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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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2022640 |
国药准字Z200400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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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神经官能性表皮剥脱,神经官能症性表皮剥脱,神经性表皮剥蚀,恐缩症,缩阳症,缩阴病,癔症性失声,强迫症,抑郁症,神经衰弱,癔症,恐惧症,焦虑症,更年期综合症,睡眠障碍,老年期抑郁障碍,老年期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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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水冲服,一次5克,一日2次。 |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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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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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老人用药: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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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神经官能性表皮剥脱,神经官能症性表皮剥脱,神经性表皮剥蚀,恐缩症,缩阳症,缩阴病,癔症性失声,强迫症,抑郁症,神经衰弱,癔症,恐惧症,焦虑症,更年期综合症,睡眠障碍,老年期抑郁障碍,老年期 |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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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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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禁用。2.少吃生冷油腻难消化食物。3.服药期间要保持情绪乐观,切忌生气恼怒。4.火郁证者不适用,主要表现为口苦咽干、面色红赤、心中烦热、胁胀不眠、大便秘结。5.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7.严格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10 |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